国铁集团工电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钢轨钻孔等作业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
近期多次发现在钢轨上随意钻孔或焊接附加设备造成钢轨伤损、折断等问题,为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在钢轨上钻孔、加装附属设备等作业管理,现强调如下:
1.钢轨钻孔位置应在螺栓孔中心线上,且必须使用倒棱工具按0.8mm ~ 1.5mm(角度为45°)进行倒棱,并清除毛刺。相邻两孔的净距不得小于大孔径的2倍。
2.在钢轨上加装设备时,宜采用无损联结方式。
3.其他部门需在钢轨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应征得工务部门的同意,并在工务人员现场监督下作业。
4.整组铺设、更换道岔时,道岔内导电销的安装孔应在道岔厂内生产时预设,现场不得另行设置安装孔;安装孔的具体设置位置及相关技术要求,严格按道岔设计图规定执行,有特殊需求时应征得国铁集团工电部同意,并在道岔厂内生产时预设。
5.焊缝、新钢轨以及允许速度120km/h及以上铁路钢轨严禁焊补。高锰钢辙叉及允许速度不大于120km/h、经探伤确认内部无伤损且表面未达到重伤的普速铁路钢轨轨端可进行焊补;焊补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相关标准进行。
6.除钢轨焊补作业外,不应在钢轨的任何部位实施引弧、电弧焊、电阻点焊、黄铜钎焊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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