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2023年10月,《国铁集团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铁路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印发实施,标志着铁路“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这是国铁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铁路技能人才工作的一次历史性变革。
01 “新八级”具体指什么?
现技能岗位(5个):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
“新八级”技能岗位(8个):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工技能岗位,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岗位,构建形成技能等级与技能岗位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铁路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02 “新八级”技能等级岗位界定
学徒工:指处于学徒阶段、尚未取得拟从事职业(工种)最低技能等级的新职人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指通过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特级技师:指铁路企业专业技能精通、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首席技师:指铁路企业专业水平领先、业绩贡献重大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03 “新八级”技能等级岗位设置
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岗位:不设置岗位比例或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操作技能岗位人员,均可担任。
技师岗位:按不超过段技能人才总数的15%核定。
高级技师岗位:按不超过段技能人才总数的5%核定。
特级技师岗位:按不超过段高级技师总数的10%核定。
首席技师岗位:按不超过集团公司特级技师总数的5%核定。
04 “新八级”技能等级岗位认定
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由基层单位在其学徒期满和试用期满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按照职业标准,实行逐级晋升,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考评结合、评聘分开。
特技技师从在聘高级技师中经综合评审产生。
首席技师从在聘特级技师中经综合评审产生。
05 “新八级”技能等级认定申报
分为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和直接认定。
●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个人申请和基层单位推荐,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可破格参加上一等级的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三年内免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
1.掌握高超技能、复合技能且有突出业绩,对集团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作为主要研制人员,近三年内获得集团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及以上奖。
3.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铁集团级职业技能竞赛名次证书。
4.取得集团公司级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
●直接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个人申请和基层单位推荐,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可直接认定上一等级的技师、高级技师。
1.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可直接晋升技师;已具有技师技能等级的,可直接晋升高级技师。
2.获得全路、省部级技术能手称号。
3.经国铁集团同意参加国际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名次证书。
06 “新八级”分别享受的技能津贴?
高级工技能津贴每月调整为100元
技师聘任后技能津贴每月调整为200元
高级技师聘任后技能津贴每月调整为300元
特级技师聘任后技能津贴每月调整为800元
首席技师聘任后技能津贴每月调整为1600元
07 现有操作技能岗位人员如何入轨
符合学徒工条件的,入轨学徒工。
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能等级的入轨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
在聘的技师入轨技师
在聘的高级技师入轨高级技师
在聘的集团公司首席技师,经集团公司认定符合特级技师申报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入轨特级技师;不符合特技技师申报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可聘任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在聘的全路首席技师,经集团公司认定符合首席技师申报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入轨首席技师;不符合首席技师申报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可聘为技师或高级技师。
08 “新八级”技能提升补贴
初级工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每晋升一个等级可领取一次。
领取途径: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技能人才评价网-失业保险技能补贴申领
注意事项:社保交满1年、2020年及之后取证的即可领取。
09 “新八级”申报等级条件
●五级/初级工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或从事本职业、相关职业工作。
●四级/中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级/技师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考评程序:个人申报——单位初审——集团公司复审——技能认定——技术答辩——综合评审——组织公示
●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特级技师、首席技师
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安全生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能力、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突出,得到单位和职工的普遍认可。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职业(工种)技能岗位工作。
申报参加特级技师评审,应为在聘的高级技师且任职5年以上,符合特级技师岗位要求。
申报参加首席技师评审,应为在聘的特级技师且任职3年以上,符合首席技师岗位要求。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三项荣誉称号之一的,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