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藏公司“11.21″一般A类事故

1.事故概况

2009年11月21日15时33分,青藏公司西宁工务段平安线路车间平安驿机械化修理工区职工陈子成、侯志平,在兰青线K146+000处整理路肩外观作业结束后沿路肩返回,当行至兰青线上行K144+408处绕行118号接触网架时,身体侵入限界,被T210次旅客列车撞后死亡。

2.现场调查情况

2009年11月21日,西宁工务段平安线路车间平安驿机械化修理工区当日无“天窗”,工长饶××安排了两组整理路肩散落道砟作业,一组在兰青线K144~-K146问,一组在K150–K153间。班长朱××带领陈子成、侯志平等五名职工在K144~K146间做整理路肩散落道砟作业15时10分完成作业任务后,班长朱××现场宣布下班。侯志平、陈子成分别将工具交给朱××和梁××带回工区,二人直接回家。朱××带领其余三名职工在前而顺路肩往工区走,侯志平和陈子成在后面走。当朱××等四人走到K144+100处时,对讲机里监听到有人说列车撞人,且发现T210次列车停车,他们立即往回杏看,在K144+392处发现侯志平、陈子成被撞身亡。

3.事故原因分析

1.工区没有严格落实“同出工、同收工”制度;工区对作业安全布置不细,没有落实到个人。

2。平安驿工区职工陈子成、侯志平下班时没有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2条“步行上下班时,区间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停、二站、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的规定,不嘹望就盲目上道穿越线路。

4.事故定性定责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规定,本起事故构成责任一般A(A1)类铁路交通事故,定西宁工务段负全部责任。

5.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

1.平安驿线路车间管理薄弱,对职工日常人身安全教育及管理不深、不细、不严,特别是上线作业及往返作业途中的安全防护及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2.西宁工务段对职工人身安全管理及教育不到位。日常缺乏对人身安全制度落实的考核,职工没有形成良好的人身安全作业习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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