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联调联试前提条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铁建设[2010]67号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2010〕67号


关于认真做好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联调联试前提条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投资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静、动态验收及联调联试有关工作,铁道部发布了《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 〕183号),明确了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静态验收有关工作要求,并对联调联试前提条件确认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就联调联试前提条件有关工作和技术要求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1.铁路局、客专公司(高速铁路公司)应接照《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183号)要求,组织完成对基础工程、站后专业及站房等系统的静态验收工作。

2.联调联试应在工程完成静态验收、确认具备进行联调联试条件后组织实施,由铁路局牵头向铁道部提出联调联试申请。

 二、各专业具体要求

1.相关工程竣工图纸和牵引供电、电力供电、通信、信号系统技术文件、运用维护手册基本齐全,承包商或集成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

2.基础工程

(1)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等影响联调联试工作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精密工程控制测量等已完工。

(2)轨道状态已进行调整,轨道静态几何尺寸符合轨道铺设精度要求;利用轨道检查车进行最高时速160公里检测时,按时速200公里~250公里客运专线轨道动态管理标准评判,不得存在Ⅲ级及以上偏差。

(3)无砟轨道表面应千净,不得有任何可动物体,有砟轨道道砟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道床应满足其状态参数指标要求,铺设Ⅲ型混凝土枕地段道床顶面应与轨枕中部顶面齐平,岔枕等其它轨枕地段的道床顶面应低于承轨面3厘米,轨枕、岔枕顶面上严禁有道砟、木头等可动物体。

(4)区间和车站限界应满足铁路建筑限界标准要求和动车组上线要求。

注意:内容涉及标准可能存在废止的情况,请实际操作中勿采用,本文仅提供知识参考思路!若有错误,请留言指正,也希望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到你!
声明:本文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非本站立场,编辑时进行少量增删,且内容仅做技术交流和分享,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法规标准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内部监督工作规定 铁总建设[2016]160号

2022-7-7 0:00:46

法规标准

关于做好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工作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8]57号

2022-7-9 0:00:0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