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局“8.22’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1.事故概况

2012年8月22日,四平工务段四平车间郭家店保养工区代工长周××带领9名线路工,按照天窗修调度命令安排,在京哈下行线K912至K915处进行撤板捣固作业。天窗时间结束后,7时33分许,4名线路工因下道不及,在K912+880处被通过的87021.次货物列车以75km/h.的速度撞上,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现场调查情况

1.线路自然概况

京哈下行线K912+880处位于曲线半径为1600m的右曲线上。上行线列车通过时,下行列车的嘹望距离为200m左右,线路为5.5‰的上坡道。

2。作业组织情况

8月22日,四平工务段四平干线车间依据97022号施工调度命令分成两组作业(共15人,其中郭家店保养工区14人,车间副主任李××1人)。第一组4人,由车间副主任李××负责,带领3人在郭家店站2号道岔进行立螺栓改锚作业,现场防护员于××。第二组10人,由郭家店保养工区代工长周××负责,带领9人在京哈下行线K912至K915处进行撤板捣固作业。驻站联络员郑××。

3.施工登销记情况

8月22日5时30分,驻站联络员郑××到达车站信号楼,依据97022号施工调度命令,在郭家店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内容为“十家堡至郭家店间下行线(含下行正线及进出站道岔)进行成段松开扣件道岔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赵××随后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签认。

6时10分,车站值班员赵××向列车调度员孙×请求维修作业的调度命令。6时12分,列车调度员孙×下达28006号调度命令:“自T121.次列车郭家店站出站起准许十家堡至郭家店间下行线进行50分钟维修作业。”T121次列车6时31分通过郭家店站,实际天窗时间为6时32分起,7时22分止。6时32分,四平工务段驻站联络员郑××、配合作业的长春电务段驻站联络员董××在28006号调度命令上签认,并向现场发出可以作业的通知。

7时22分,四平工务段驻站联络员郑××在仅与站内2号道岔处作业负责人李××确认、未得到区间K912+880处作业负责人周XX确认情况下,盲目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销记:“工务天窗修作业完毕,线路设备恢复正常使用。”销记后仅通知了站内2号道岔处作业人员开通,但漏通知了区间K912+880处作业负责人。

3.事故原因分析

1.驻站联络员严重失职。天窗作业结束后,驻站联络员郑××在未得到现场作业负责人周XX通知,不与现场防护员相互确认的情况下,就盲目按调度命令时间销记。下行线开通87021次十家堡站开出后,郑××又漏通知在区间作业的周××,造成第二组不知道区间开通,列车已经开来。驻站联络员严重失职。

2.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天窗外作业。天窗修到了结束时间后,现场负责人周××不与驻站联络员联系,继续指挥作业人员在继续在线路上作业,在邻线有列车通过、防护员被列车隔开的情况下,没有要求职工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3.现场防护人员严重违章。现场防护员闫XX严重违反沈阳铁路局《工务系统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定》,没有与驻站防护员随时保持联系,没有站在本线来车方向的路肩上,而是站在邻线路肩上,造成邻线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无法听到其要求下道避车的呼叫,完全失去了防护作用。

4.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事故发生时,上行线。11102次列车通过,现场作业人员与防护员被列车隔开,但是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按规定停止作业、下道避车,也不嘹望本线来车。邻线通过的列车严重干扰了现场作业人员的视听,造成现场作业人员均没有及时发现下行列车接近而酿成事故。

4.事故定性定责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事故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定沈阳铁路局四平工务段负全部责任。

5.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

1.天窗修制度不落实。现场作业的天窗修意识淡薄,点前准备不足,天窗开始时人员不能到达作业现场,天.窗结束没有下道的意识。天窗管理部门随意压缩天窗时间,严重违反《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天窗时间压缩为50分钟。从管理层到执行层在落实天窗的规定上存在较大差距。i

2.劳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2012年以来,全路发生多起职工群死群伤事故,沈阳局要求各单位采取有效手段,深刻吸取这些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但是四平工务段尽管转发了电报,提出了要求,但现场发现隐患和跟踪整改问题不到位,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也没有取得实质效果。

3.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发生事故的作业地点位于曲线上,嘹望条件不好。但是作业组织者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作业现场既没有增设预告防护员,下行本线来车方向也没有安设作业标,造成安全防护措施完全丧失。

4.班前预想流于形式。作业前,车间副主任李××和代工长周××没有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只是简单分派任务,造成部分作业人员不知道天窗起止时间,不清楚安全防护措施,没有班前安全预想。

注意:内容涉及标准可能存在废止的情况,请实际操作中勿采用,本文仅提供知识参考思路!若有错误,请留言指正,也希望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到你!
声明:本文内容观点仅代表作者,非本站立场,编辑时进行少量增删,且内容仅做技术交流和分享,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案例分析

2012年青藏公司“6.7”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2022-3-29 0:00:30

案例分析

2008年济南局"11·11"一般A类事故

2022-3-31 0:00:07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