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限高防护架天窗点外检查作业。
二、作业目的
全面掌握桥涵限高防护架设备技术状态,为设备整修提供准确依据,确保桥涵设备安全。
三、作业条件
作业负责人为工(班)长。根据作业的工作量,作业人员为2-3名一组,但最低不得少于2名职工。
四、工机具、材料准备
检查记录本、钢卷尺、激光测距仪等。
五、作业流程及标准
1.作业前准备
(1)对当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作业前穿好防护服(夜间穿条型反光防护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提前调查确定检查维修作业地点、工作量,由负责人对材料、工机具进行校对。
2.作业过程
(1)检查限高防护架各部位状态,对检查问题做好记录;
(2)在公路面作业区域用绳或带拉起防护区域,在防护绳或防护带上悬挂醒目的标志。
3.检查重点
①限高、限宽标志是否缺失、活动,标识是否清晰,是否为夜间反光;
②限高架是否起到了限高作用,车辆是否从旁绕行;
③限高架状态是否良好,是否存在变形、损坏和锈蚀;
④限高、限宽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
4.技术标准
①铁路上跨公路立交桥涵,其净空不足5m的,应设置限高防护架,并设置相应的限高、限宽标志。标志要完整、清晰、规范。
②限高防护架的设置位置不能影响其他相邻道路的正常通行,设置宽度不得小于道路路面的实际宽度。
③限高防护架设置净高(横梁底至路面)应低于桥下净高20mm至100mm,并与“限高”警示标志一致。
④未设置限高防护架及相关标志的道路,不得开通使用。
⑤需临时拆除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标志的,要在桥涵外设置临时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标志。立交桥涵开通使用前,必须完成限高防护架和限高、限行标志的设置。
⑥当发现限高防护架损坏时,应及时修复,修复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机动车辆撞击铁路桥梁及限高防护架,并派专人24小时监护,同时逐级上报。
5.作业后及质量验收
(1)对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认真做好记录,重点问题留存影像资料。
(2)作业负责人检查清点工机具有无遗漏。
六、作业安全风险项点及防控措施
1.检查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对携带的工具材料进行登记确认,责任到人。
2.撤离现场时,由作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作业区段进行检查,确认无工具材料遗漏后方可撤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