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平:直线地段以顺线路里程方向的左股为基准股,左股高为“+”、左股低为“-”;曲线以下股为基准股,上股高为“+”、上股低为“-”;道岔直向以直股外股为基准股,基准股高为“+”, 基准股低为“-”; 导曲以下股为基准股,上股高为“+”、上股低为“-”;󠅅󠅃󠄵󠅂󠄪󠇖󠆨󠆨󠇕󠆞󠆒󠅬󠇘󠆭󠆘󠇙󠆝󠅵󠇗󠆭󠆁󠄐󠇗󠅹󠅸󠇖󠆍󠅳󠇖󠅹󠅰󠇖󠆌󠅹
(2)高低以向上凸起为“+”, 向下凹陷“-”;
(3)轨向远离线路中心线(横向凸出)为“+”,靠近线路中心线(横向凹陷)为“-”。
(4)曲线大机作业、标高测量以上股为加载股。检查曲线需变股时,在ZH点变股,并进行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