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tab number=”1″ title=”版本1″ ]
1.目的与要求
目的:及时更换无砟轨道线路(道岔)重伤和折断钢轨。及时更换桥上和隧道内的轻伤钢轨,确保行车安全;
要求:作业人员掌握要领,熟练操作。
2.适用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高铁单根更换钢轨作业。
2.2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窗点内作业。
3.引用标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规程(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驻所、驻站联络作业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运统-46使用管理办法》、《上海铁路局300~350km/h客运专线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暂行)》、《上海铁路局电气化铁路安全实施细则》、《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检修作业驻站安全防护办法》。
4.工具材料
轨温计、电子道尺、30m钢卷尺、电动扳手、撬棍、起道机、单轨车、吊轨车、木杠棒、钢轨抬钳、小扁铲、油桶、扁油刷、铜质连接线。
5.作业程序与要求
5.1点名分工
工长组织职工列队点名,给出书面作业计划单(作业卡控单),明确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人员分工、作业标准、工机具材料及作业时间等,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带齐照明灯具。
5.2安全预想
5.2.1上道前要清理所有带上线路的工具、材料规格数量,每件工机具必须贴反光标志,对照工、机具材料登记表进行确认。
5.2.2在高架桥面作业时,防止高空坠落,在陡峭的疏散通道上运送工、机具时注意人身安全。
5.2.3作业后必须进行回检,包括工机具、材料是否有遗漏等,回检人员由作业负责人亲自完成或由作业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5.2.4作业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安全预想和卡控措施。
5.3工(机)具检查
5.3.1检查工(机)具的安全、操作性能,禁止工(机)具等带病上道作业。
5.3.2使用的工(机)具必须按照路局文件要求用反光标志进行编号,以防遗留在线路上。
5.4设置防护
5.4.1正常维修作业原则上不设驻站防护员,由驻所调度统一登消记,非常站控模式下,每个维修单元内设一名驻所(站)联络员。
5.5人机转移
5.5.1现场防护员接到驻所(站)联络员通知后,会同作业负责人,开行轨道车到作业地点;如未开行轨道车,由作业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从就近作业通道(疏散通道)进入,行走至作业地点。
5.5.2需汽车运输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5.6 作业准备
5.6.1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复测待换钢轨的长度。测量钢轨温度,考虑旧轨撤出后两端钢轨的伸长或缩短量。对作业地段两端各50m线路进行扣件拧紧,锁定线路。
5.6.2作业负责人确认防护已到位,并接到施工命令(命令号、施工起讫时间)后,通知作业人员,上道作业。
5.7上道作业
5.7.2基本作业
5.7.2.1按电气化区段要求设置连接线。
5.7.2.2当钢轨锯断后,观察两端钢轨有无伸缩变化。在确认无变化的情况下,方可做下步工作。
5.7.2.3 拨出旧轨,铲下粘连在轨底上的胶垫,并将其摆正在承轨槽上。失效的胶垫应予以更换。然后拨入新轨,将新轨拨至承轨槽中间,留好焊接轨缝,进行焊接、打磨及探伤。
5.7.2.4 撤除移动停车信号,取消封锁,并拆除纵向连接线,开通线路。
5.7.3 整理作业
5.7.3.1 补齐所有扣件。
5.7.3.2 整正大胶垫,消灭扣件离缝。
5.7.3.3 全面复拧扣件螺栓,扣压力达规定。
5.8 验收
5.8.1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质量要求:
(1)联结零件齐全,状态符合要求。
(2)轨底胶垫无歪斜,无失效。
(3)轨道几何状态符合相关标准。
6.安全措施
6.1按照分工机具与人一体化原则,谁带进来机具由谁带出机具,确保定人机绑定负责制,并对照工、机具、材料登记表进行签认。
6.2 由作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作业区段进行检查,确认无工、机具、材料遗漏方可撤离。
6.3下道后,由作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核对工、机具、材料登记表,并进行再确认。
6.4翻动钢轨或拨钢轨时,要指派业务熟悉、体力较好的人员进行,同时应喊号使动作一致。作业中注意人身安全,除翻轨人员外,其他人不能站在钢轨两侧及附近,防止钢轨及撬棍伤人。
6.5卸、运钢轨时,安放工料具时,不得损坏电务及其他设备。
6.6防护作业按《防护作业指导书》执行。
6.7上下工地按《班组一日作业指导书》执行。
7.检查与考核
按相关检查、考核规定执行。
[wptab number=”2″ title=”版本2″ ]
一、作业条件
1.利用施工天窗作业。
2.作业负责人由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
3.焊接时轨温不应低于5℃。
二、作业准备
1.编制作业方案。
2.打印作业派工单,核对相关内容。
3.作业工机具准备。锯轨机、钢轨钻孔机、数显式道尺、50m绝缘钢卷尺、扭矩扳手、电动(内燃)扳手、轨温表、撬棍、起道机、抬轨夹、焊接设备、探伤仪、铜导线、石笔、照明灯具等。
4.劳力组织。设作业负责人、驻所(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其他作业人员若干。
5.设置防护。按照《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防护。
三、作业流程
1.封锁命令下达后,人员进入作业门(或人员乘坐轨道车出库运行),至作业地点。进入作业门(或乘坐轨道车)前要清点人员、工机具、材料数量并记录。
2.按电气化区段规定设置铜导线。
3.测量轨温,根据已确定好的位置进行锯轨。留好焊接轨缝(25mm)或采用夹板连接轨缝(8mm)。
4.拨出旧轨,摆正胶垫,失效的胶垫应予以更换。
5.拨入新轨,进行焊接、打磨及探伤。如不具备焊接条件时,应打眼,上夹板连接。
6.补齐所有联结零件,整正大胶垫,全面拧紧扣件。
7.质量回检。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包括几何尺寸、扭矩、焊缝平直度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8.拆除铜导线。
9.作业完毕后,清点人员、工机具、材料,确认无误后,锁闭作业门(或人员乘坐轨道车回库)后,作业负责人通知驻所(站)联络员作业完毕销记,驻所(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
四、技术质量标准
质量符合《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作业验收标准。
五、安全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人员和工机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米以上距离。
2.严格执行进出作业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统一路径行走。作业过程中严禁依靠桥梁栏杆,防止高空坠落。
3.轨道车(汽车)运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出乘前的检查,不准带病运行。
4.机具使用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防止造成事故。
5.作业轨温条件严格按照《高速铁路有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高速铁路无砟轨道线路维修规则》相关要求执行。
6.作业时,不得碰轧连接线、电容线、接地线、吸上线等。
7.双线地段严禁在两线间摆放工机具、材料。
8.作业中,严禁跨越未封锁线路。如必须跨越时,设置专人防护,按“手比、眼看、口呼”制度,确认无车时,方可通过。
9.放行列车时,轨温应在300℃以下。
10.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距离不得小于5m。
11.高温反应时,人员站在坩埚3m以外。
12.废弃坩埚、灰渣高温时不得放置在电缆附近,温度降低后就近掩埋,严禁放置在易燃品附近。
13.焊接时坩埚下应设有托盘。
14.在轨道电路、电气化区段作业涉及电务、供电设备时,必须在电务、供电部门人员的配合下进行。
15.需翻动钢轨或拨钢轨时,要指派业务熟悉人员进行,其他人不能站在钢轨附近,防止钢轨及撬棍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