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岔各部框架轨距、牵引点处开程、锁闭量应符合标准。
(2)尖轨、心轨、基本轨的爬行、窜动量不得超过20mm,限位铁两边应有间隙,尖轨、心轨、基本轨爬行、窜动不得影响道岔方正,造成杆件别劲、磨卡及外锁闭锁闭框调整孔无调整间隙。
(3)道岔的转换阻力不得大于电动(液)转辙机的牵引力,转辙机的牵引力应符合规定标准。
(4)尖轨、心轨无影响道岔转换、密贴的翘头、拱曲、侧弯、肥边和反弹,甩开转换道岔杆件,人工拨动尖轨、心轨,刨切部分应与基本轨、翼轨密贴。心轨、尖轨尖端至第一牵引点范围内其缝隙不应大于0.5mm,其余部位不应大于1mm。
(5)尖轨、心轨顶铁与轨腰的间隙均不应大于1mm,且间隙均匀。
(6)道岔转辙部位的轨枕间距符合标准,窜动不得造成杆件别劲、磨卡,影响道岔方正和道岔的正常转换。
(7)道岔转换时基本轨横移不得导致道岔的4mm锁闭。道岔尖轨防跳限位器、各部轨距调整块作用良好,不得影响道岔正常转换,斥离轨游离不得造成道岔静态失去表示。
(8)尖轨、心轨底部与滑床台、辊轮间隙符合要求。
(9)滑床板无影响道岔转换的脱焊、断裂、塌陷、凹槽、侧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