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20]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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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设[2020]80号


国铁集团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单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依法高质量推进铁路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铁路建设理念,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坚持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着力节支降耗、改革创新,落实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综合施策,实行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依法建设一体化管理,推进铁路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建设理念,切实把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抓实抓好。

1.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从勘察设计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1)地质勘察管理。要认真组织地质勘察大纲审查,督促勘察单位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基本完成初测、定测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督促勘察监理单位落实地勘监理责任,确保地质勘察深度,满足规范要求和设计需要。

(2)设计管理。建设单位要对照《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围绕确保设计深度,严把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文件初审关;要会同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人员,围绕工程措施、结构安全、施工方案、运营需求等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核,加强四电和站前、站房等接口设计审核,路桥、路隧、桥隧等专业结合部、过渡工程设计审核和施工图预算审核,从源头防止设计漏项和缺陷;要按规定及时组织研究审核分歧意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及时按照确定的审核意见交付审核合格的设计文件。

(3)统筹推进站前、站后、站房工程设计。对于站房工程,在可研阶段要与地方政府协商,明确站房规模和出资方式;可研批复后,需要调整站房规模的,须同步落实投资费用;站房设计方案确定后,督促地方政府将站房相关配套工程纳入站房一体化设计,站房初步设计、施工图纳入全线同步报批、审核。

(4)组织做好施工图现场核实和设计巡查工作。要按规定组织参建单位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实,督促设计单位建立设计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施工期间设计巡查及静态验收期间专项设计巡查工作。

(5)加强勘察设计考核评价。对于地质勘察资料弄虚作假、不按通过验收的地质勘察资料开展设计、地质勘察深度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同一隧道围岩变化率超过50%、因违反设计规范要求或出现其他严重设计错误造成安全隐患或投资增加等情况的,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扣减勘察设计费用,同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国铁集团,国铁集团视情节停止接受勘察设计单位3~12个月投标。

2.推进标准化管理。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纵深推进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

(1)落实开工标准化。在项目开工准备阶段,要制定开工标准化工作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对照项目开工标准、标段开工标准、相关控制性单位工程开工标准进行检查和审核。

(2)坚持首件评估。要按规定组织做好路基、无砟轨道、高速道岔、高风险隧道、连续梁、四电工程等工程首件评估工作,抓好首段路基、首个桩基、首座涵洞、首个墩台、首片梁、首环衬砌等施工质量控制,在全线同类工程中推广应用首件评估成果并加强监督、检查。

(3)强化过程控制。要严格原材料质量控制,按规定组织开展物资设备进场检验、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等工作。要及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并确认技术交底纪要落实情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要严格工序管理,严格工序划分要求,做好关键工序管理,抓好工序的持续改进。要合理划分单位工程,加强过程验收管理,及时按规定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领导每季度、主要领导每年对已经完成的单位工程,组织开展运营安全影响风险评估,对隧道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高路堤、深路堑、长大边仰坡等关键地段进行专项检查。

(4)加强监理和检测管理。要严格监理进场人员素质把关,加强监理个人考核评价,严格监理“黑名单”管理,每半年开展监理工作专项检查。要制定第三方检测专项管理制度,对第三方检测之后出现质量问题的,进行严肃追责。

3.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制定项目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建设管理。

(1)应用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工地试验室、拌和站、桥梁张拉、路基连续压实、隧道监控量测等信息系统在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2)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倡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北斗系统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及无人机、激光扫描等先进设备,通过实时监控、智能感知、数据采集和高效协同等手段,提高现场管控能力。

(3)发挥信息化的带动作用。依托信息化,带动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向工序工艺标准化延伸,实现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的信息化管理。

(4)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对新建和既有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4.开展精品工程创建工作。要落实精心、精细、精致、精品的工作要求,坚持畅通融合、绿色温馨、经济艺术、智能便捷的客站建设原则,着力打造精品、绿色、智能、人文工程。

(1)制定创优规划。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特点,围绕创建精品、绿色、智能、人文工程要求,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创优规划,明确创优目标、各专业单项精品工程目标,制定创建方案和考评办法;指导参建单位制定精品工程创建目标及创优规划。

(2)加强检查评价。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开展精品创建月度平推检查,以查看工程实体质量和创优工作推进情况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平推检查排名靠后的参建单位,按建设单位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3)坚持样板引路。建设单位要每年定期召开质量现场会,观摩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全线参建单位精品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智能建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创新工装工艺工法。单项精品工程完工后,及时按照精品工程考评办法组织评定。

5.强化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要落实《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去存量、遏增量,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落实检查制度。落实“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铁路公司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深入现场抓落实,通过查质量安全问题带动思想、作风和管理水平提升。

(2)确保整改工作质量。要建立红线问题库,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实现闭环管理;每季度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原则上在下季度末前应全面整改完成。

(3)严肃红线问题处理。要针对本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题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对红线管理工作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长效机制,避免质量问题重复发生。

(二)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安全管控能力。

1.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参建单位按合同约定设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案例教育;落实建设单位领导风险工点包保制度,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领导包保和干部带班制度并加强检查;组织制定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1)识别分析风险。开工前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工点。风险工点开工前,要对风险事件、风险因素、风险成因进行识别分析,根据可能性、危害性及可预测性对风险程度作出判定,列入风险清单。

(2)公示安全风险。要及时评估项目全线安全风险点,分级载明路基、桥梁、隧道、站房、“四电”等风险关键点,以图表形式进行现场动态公示并在进场作业前进行风险提醒和教育。

(3)制定风险应对计划。项目开工后,对列入风险清单的风险事件,要细化应对计划,明确相关参建单位的风险管理责任和应对措施。对重大、复杂、高风险工程,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

(4)动态监控风险。工程实施中,要充分运用超前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安全步距控制等信息化手段,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跟踪、检查,记录其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和控制各类已知风险因素。

(5)抓好风险处置销号。风险消除后,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是否存在残余风险,明确给出处置结果和需要关注的问题结论,综合评定风险管理成效,实施风险处置销号管理。

3.强化安全隐患治理。要认真开展“查标准、查管理、查现场”等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抓好开复工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隧道、桥梁、深基坑、工程线施工、营业线施工、联调联试、火工品及驻地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实行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三)加强工期管理。建设单位要以施工组织设计为主线,高度重视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下达的投资计划,强化施工过程管控,在工期进度上体现科学有序。

1.强化施组管理。建设单位要提高指导性施组编制质量,严把实施性施组审批关,运用铁路工程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加强施组动态管理。要强化工程计划节点目标兑现,项目关键线路节点工期滞后30天、45天、60天,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项目分别由项目管理机构分管领导、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和建设部主任、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到现场驻点督导;铁路公司管理的项目分别由工程部部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到现场驻点督导,同时采取约谈参建单位领导、实施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参建单位加强施工资源配备、优化施工组织。项目总体工期滞后3个月的,或关键线路节点工期滞后严重影响项目总体工期的,由国铁集团工管中心或建设部派员现场分析、督导,必要时约谈建设单位领导。

2.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成立联合征地拆迁组织,每季度梳理征拆进展及费用支付情况,研究工作推进措施。铁路局集团公司要组织铁路公司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及时实施征地拆迁,提供建设用地,满足工期进度要求。

3.按期开通投产项目。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开通相关规定,提前制定初步验收和项目开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有序推进消防、环水保验收、电梯取证、声屏障和隔声窗安装、土地复垦等难点工作,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地方出资落实、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市政配套建设、外部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参建单位抓好各类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铁路局集团公司要抓好提前介入、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开通达标评定等工作,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组织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项目依法高质量开通。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专项验收、资产移交等工作,尽快达到正式验收条件并上报正式验收申请。

(四)加强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全方位、全过程投资控制的观念,强化关键环节管控,确保建设标准适度,工程造价经济合理,投资控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项目建设前期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初步设计初审,重点核查大临工程设计、工程接口设计及引入既有枢纽、车站相关设计是否合理,征地拆迁数量和工程数量是否准确,工程投资是否合理等;加强施工图与现场的符合性以及施工图工程数量、征地拆迁数量审核,施工图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要认真分析原因,从设计源头上控制好投资。

2.加强工程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强化涉及投资事项集体决策,明确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严格按程序开展变更设计,及时组织现场核对,严禁合并或拆分变更设计,严格控制变更设计费用,将变更设计纳入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管理;要在每季度开展一次变更设计清理工作,每年末统计、分析项目Ⅰ类、Ⅱ类变更设计及预备费、降造费使用情况报送国铁集团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在批准概算内自行做好材料价差调整工作;要加强验工计价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计价、结算;要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遵循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原则,按批准的项目概算、合同、投资计划、建设资金预算和验工计价拨付建设资金,按规定保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从严控制项目月末银行存款余额。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铁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加强竣工验收阶段投资控制。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初步验收前6个月及时组织开展概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在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形成最终概算报国铁集团发改部、鉴定中心并办理竣工结算工作。建设单位要落实竣工决算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征地拆迁、地方资金到位、变更设计办理等制约竣工决算的关键问题,项目开通6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

(五)坚持依法建设。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建设理念,认真开展法治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及标准,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

1.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建设单位要落实招标规定,对施工、监理、物资设备、咨询服务等达到招标规模的依法开展招标;及时将国家、国铁集团有关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合理划分标段;加强对招标人代表的管理,督促其按规定履职。要推进合同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履行各类合同审签程序,防范合同风险;加强分包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工程完工后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每半年开展分包管理检查,及时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定期组织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要按合同约定及时追究相关违约方责任,并按规定纳入评价考核,情节严重的向国铁集团提出处理建议。铁路局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做好铁路公司管理项目招标内部监督工作。

2.加强节能环保工作。要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初设批复前要按规定完成节能、环保、水保审批手续,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要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建设;组织落实节能、环保、水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初步验收前按规定完成节能、环水保验收,开通前按规定完成相关信息公开、报备等手续。要按规定做好节水、节材、节地和再生资源使用,推进铁路建设可持续发展。

3.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要制定项目文明施工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并落实现场文明施工实施方案,配齐“五牌一图”,建设标准化工地;制定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居民生活区的专项施工方案,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弃渣、废水、扬尘,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屏蔽施工产生的振动、噪声,最大限度防止施工污染、施工扰民。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工程进度与文物保护的关系,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施工对文物的影响。

4.抓好维护稳定工作。要建立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制定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稳定工作隐患排查台帐,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切实解决影响沿线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督促参建单位依法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要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实行特殊时段和关键时期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铁路局集团公司党委要按规定加强对铁路公司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保证建设工作正确方向。建设单位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将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依法建设等方面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中决策;要构建加强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依法建设一体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制定分项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围绕打造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管理人才队伍,科学分析发展需求和人才现状,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前瞻性;加大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梯次组织分层分类培训;依托建设项目,采取项目挂职锻炼、参与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着力培养新型管理和技术创新人才;坚持走“专家治理”之路,联合各参建企业组建专家库,为解决铁路建设重大管理及技术难题提供人才支撑。

(三)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单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现场检查制度,把工作重心下移到现场,特别是对重难点项目,坚持做到点对点抓项目包保,面对面抓工作推进,实打实抓问题整改,硬碰硬抓评价考核,扎实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铁路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对管内所有建设项目组织开展至少1次全面检查;对当年计划开通的新线项目,要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四)加强考核评价。国铁集团对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分别纳入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铁路公司负责人建设业绩考核。国铁集团每年对铁路公司开展建设管理工作评价,由国铁集团建设部组织发改部、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鉴定中心等单位,每年开展一次集中评价检查,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督查情况,依据《铁路公司年度建设管理工作评价评分标准》(附件),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形成建设管理工作评价结果,经国铁集团同意后,纳入铁路公司负责人建设业绩考核;其中,对排名前五位和后五位的按规定予以加分、扣分。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完善本单位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所管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考核力度;建设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开展参建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用好信用评价手段,积极引导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变更设计、验工计价、信用评价等重点环节,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及时梳理执纪审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或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管理机制;按规定开展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靠路吃路”问题整治工作,加强领导人员“八小时之外”自律和组织管理监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

附件:铁路公司年度建设管理工作评价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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