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为道岔工电联合检查记录表,应坚持“全项目检查、全项目记录”。状态良好、无超限的项目填写“良好”;道岔无对应结构或无此检查项目的,在对应栏内划“/”;发现病害或超限时,应写清具体位置、偏差数值、数量及整治工作量,严禁留空、漏填、笼统填写。󠅅󠅃󠄵󠅂󠄪󠇖󠆨󠆨󠇕󠆞󠆒󠅬󠇘󠆭󠆘󠇙󠆝󠅵󠇗󠆭󠆁󠄐󠇗󠅹󠅸󠇖󠆍󠅳󠇖󠅹󠅰󠇖󠆌󠅹

注释说明
(1)12号及以下道岔检查要求
12号及以下号码道岔,当尖轨长度小于等于7.7m时,转辙部分仅检查前顺坡终点、尖轨尖端、尖轨中部和尖轨跟端。
(2)可动心轨道岔增加检查要求
12号及以上号码的可动心轨道岔,应根据道岔类型合理布置增加检查位置。其中,可动心轨部位的咽喉值、间隔铁处宽度、扣压铁间隙、翼轨框架等项目,可在“其他”栏中填写。󠅅󠅃󠄵󠅂󠄪󠇖󠆨󠆨󠇕󠆞󠆒󠅬󠇘󠆭󠆘󠇙󠆝󠅵󠇗󠆭󠆁󠄐󠇗󠅹󠅸󠇖󠆍󠅳󠇖󠅹󠅰󠇖󠆌󠅹
(3)带“*”项目说明
表中带“*”的检查项目,表示该项在道岔号数为30号及以上时应进行检查。
(4)辙叉中部位置说明
辙叉中部是指可动心轨辙叉长心轨轨顶宽约20mm处。
(5)护轨间隔、翼轨间隔说明
护轨间隔是指从护轨工作边,即缓冲段开口处,至对侧基本轨工作边的距离;翼轨间隔是指从翼轨工作边,即缓冲段开口处,至对侧基本轨工作边的距离。护轨间隔、翼轨间隔均不应大于1370mm。󠅅󠅃󠄵󠅂󠄪󠇖󠆨󠆨󠇕󠆞󠆒󠅬󠇘󠆭󠆘󠇙󠆝󠅵󠇗󠆭󠆁󠄐󠇗󠅹󠅸󠇖󠆍󠅳󠇖󠅹󠅰󠇖󠆌󠅹
(6)弹性可弯中心后部说明
弹性可弯中心后部,是指长心轨弹性可弯中心后第一间隔铁处及侧股对应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