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概况
2003年5月21日10时41分,怀化开往上海的1528次旅客列车(编组16辆,总重877t,换长38.1;由怀化总公司怀化客运段担任客运值乘,由怀化机务段SS7C0103号机车担任本务),行至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坡一号隧道内K379+882处,撞上怀化工务段炭沟工区单轨车停车,10时56分继续运行,11时12分行至大江口站K364+930m(6号道岔)处,机后第3位YZ25G45221号车2位转向架3、4轮对脱轨,列车停于站内Ⅱ道K364+210处。无人员伤亡,摘下脱轨车辆重新编挂后14时45分开,延误本列3小时32分。构成旅客列车脱轨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2003年5月21日8时10分至10时10分,怀化工务段大江口领工区计划利用综合“天窗”进行线路维修保养作业,由炭沟工区在湘黔线辰溪至大江口间K377+00至K382+700间进行撤垫、抬道作业。但炭沟工区工长随意变更作业计划,安排自己和另1名职工带领3名合同工在K379+14号轨和K379+18号轨间进行抽换枕木作业,并违章使用单轨车。10时26分作业完毕,工长和1名合同工留在现场整理线路外观,安排职工1名带合同工2人推单轨车返回工区,单轨车上装有压机2台、撬棍1根、钢钎2根。10时41分单轨车推行到辰溪至大江口间上行线桐树坡1号隧道内K379+882处发现列车开来,急忙将单轨车翻倒,侵入限界,被1528次旅客列车撞上停车。撞散的单轨车残骸卷入机后第3位YZ25G45221号车2位转向架上,当时没有认真检查,10时56分列车重新开车,运行至大江口站6号道岔处,悬挂在机后第3位车转向架上的单轨车残骸碰撞道岔杆件脱落,导致车轮碾压脱轨。
(2)养路工区违章使用单轨车。使用单轨车,必须向工务段调度申请,经段调度备注批准,给工牌号后方可使用。炭沟工区在未经申请与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单轨车。
(3)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使用单轨车上道必须设置防护,炭沟工区在使用单轨车时没有设置防护员,违反了《技规》、《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长达1186m的桐树坡1号隧道内既未带电台,又不设置安全防护员,无法按规定在列车到达之前将单轨车安全撤出限界以外,导致事故的发生。
(4)安全意识淡薄。1528次旅客列车在桐树坡1号隧道内撞上单轨车后,施工作业人员、机车乘务员、运转车长、列车乘务列检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没有对线路和车辆进行彻底检查,情况不明就盲目开车。工区工长明知单轨车被撞,没有认真检查单轨车情况,机车乘务员在撞上单轨车停车后未按规定及时通知运转车长,运转车长在列车区间停车10分钟,判明停车原因的情况下不及时与司机联系,违反了《技规》、《行规》的有关规定。
(5)现场作业失控。大江口领工区炭沟工区工长擅自变更作业计划并违章使用单轨车,未按规定向领工区、工务段调度申请,工务段、领工区对现场作业情况不明,完全处于失控状态。
3.事故责任
事故列怀化工务段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