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支座作业指导书(普速)

1.目的与要求

目的:在不破坏桥梁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对支座进行整体更换,使之恢复原有功能,保证行车安全。

要求:作业人员掌握要领,熟练操作。

2.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铁路桥梁支座更换施工。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窗点内作业。

3.工具材料

移动停车信号牌、移动减速信号牌(含T牌)、千斤顶、水准仪、塔尺、枕木、短轨束等。

4.作业程序

4.1 点名分工

工班长组织职工列队点名,明确作业分工项目、内容及时间,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2 安全预想

4.2.1 上班要集中思想,明确自己的作业范围及特点,做到自控、互控、他控及联控,来车按规定下道避车,并将工机(具)撤出限界以外;

4.2.2 按规定要求设置好相应的防护。加强防护员之间联系,实行“三分钟通话制”和“密码复诵制”,通讯失灵立即恢复线路,下道避车。等通讯恢复后,重新组织上道。

4.2.3 严格 “天窗修”点内作业规定和动车组运行区段避车安管理规定;

4.2.4 机具、料具堆放稳固,严禁侵入限界。照明设备使用,应持有电工操作证人员试机、检查、检修;机械使用应专人专机。

4.2.5支座更换 严格按《安规》中规定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下道避车”、“搬运与装卸作业”、“机具使用”和“风动工具”等相关要求办理。

4.2.6 使用千斤顶要放准位置,平稳牢固,使用两个以上千斤顶进行工作时,须使各千斤顶受力均匀对称,以免歪斜损坏千斤顶和导致梁歪倒。

4.2.7 千斤顶的顶面与钢质或其它较滑的物件接触时应垫以木垫片或麻袋片防止滑动。

4.2.8 顶起时应随时注意用枕木及木楔保险,并且不能将千斤顶的头道保险圈(警禁线)顶出顶口。

4.2.9 用千斤顶起梁时,只能一头一头轮流进行,不能两头同时进行,以免千斤顶歪斜造成事故。

4.2.10 使用千斤顶落低比顶高更容易造成事故,应特别注意缓慢均匀落下,不可猛落。在落梁过程中采用枕木和木楔保险。

4.2.11 支座更换起落钢梁时,双镐和多镐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4.2.12 要有足够的人力,对起重机具等设备,必须详细检查,实际负荷不能超过机具负荷量并相应增加一定的安全系数。

4.2.13 两端必须交错起落,严禁同时起落,必须紧跟保险楔,够枕木高度塞入枕入,保险楔位置和垫入枕木位置不能在同一点,镐底座要平要实。

4.2.14 支座更换起落梁时,严禁梁上站人,拉开一定距离避免其他物体撞击梁体

4.2.15 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带。

4.2.16 脚手架要搭设牢固,如钢梁下有航道两侧要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船只注意慢行并改航通行。]施工时,要派专人进行航道监护、瞭望,掌握过往船只的动态,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当船只接近吊篮时,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让船只通过。

4.2.17 天窗点内安全措施

4.2.17.1 严格按《安规》中规定的第2.2.2条办理封锁施工。并按规定进行车站登记,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4.2.17.2 根据线路时速等级的不同和单线、双线、多线、站线的不同按《安规》中相对应的“防护办法”进行防护。

4.2.18 电气化区段安全措施

4.2.18.1 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距离。

4.2.18.2 使用发电机、空压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点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

4.2.18.3 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4.2.18.4 执行电气化铁路其他与之相关的要求。

4.2.19 如遇恶劣天气,严格按铁道部和路局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执行。

4.3 支座更换工(机)具检查

4.3.1 作业人员对工(机)具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确认,防止将损伤的工(机)具带入作业现场,影响作业进度和质量。

4.3.2 使用的工(机)具必须按照路局文件要求用反光漆(模)进行编号,以防止侵限或遗留在线路上。

4.4 设置防护

4.4.1 严格按铁道部、路局的相关规定设置防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1 如在区间或站内线路封锁进行支座更换施工,车站行车室必须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必要时设区间防护员。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必须在封锁施工前40分钟到位。驻站联络员负责同车站值班员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并通报列车运行情况;现场防护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种作业标的设置及撤除。支座更换现场按规定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牌、移动减速信号牌。

4.4.1.2 施工单位应派驻站联络员与车站进行联系,驻站联络员在车站应及时准确地将施工命令及列车运行情况通知现场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

4.4.1.3 驻站联络员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时必须进行复诵。

4.4.1.4 当施工负责人和车站调度发布完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按规定整修好线路,迅速下道避车。

4.4.1.5 防护人员应由指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持证上岗。支座更换严禁由非职工担任施工防护。

4.5 作业准备

4.5.1 根据路局安全审批下发的施工计划,按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场地工作平台搭设,要求每更换一组支座搭设两个支架,便于施工操作人员及监控把关人员使用,工作平台要牢固可靠,保证人身安全。

4.5.2 施工前应备好起落梁用的各种材料及机具,并对千斤顶要进行检查,最好能试验鉴定每一台千斤顶的顶起能力,同时使用的千斤顶应是同一类型和同一规格。所用千斤顶、油泵需配套标定,并另外增加两套为备用。

4.5.3 对支座处杂物进行认真清理、解除支座附近的多余约束。

4.5.4 千斤顶安装就位。起落梁任务大时,应准备一台或几台备用千斤顶,以及若干容易损坏的配件,以备千斤顶发生故障时替换,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修理。

4.5.5 布置监控所需应力、挠度观测测点。在桥墩设置位移观测测点,观察桥墩的位移变化;在桥面伸缩缝处设置两个位移观测测点,观测桥面位移伸缩缝处的位移变化。

4.5.6 施工人员组织安排:进场人员根据工程需要而定。

4.6 上道作业

4.6.1 试顶:在桥梁墩台上在封锁开始前预先摆好,准备工作做好后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即开始试顶。试顶主要是为了了解千斤顶设备、油泵的性能,是否存在故障,经调试性能完好即可开始正式顶升更换支座作业。

4.6.2 顶升: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千斤顶顶升作业。要注意控制梁的顶升速度,直到全部顶升到位离开原支座2cm立刻停止,并立即在上下横梁间增设钢筋混凝土预制块形成临时固定点,以增加接触点和面积,提高顶升系统的稳定性。确保桥梁整体安全,此时支座可顺利取出。支座更换支垫要求牢固可靠,支垫过程不可放松千斤顶。整个顶升过程均需对主梁、桥面进行认真观察,如有异常立即停止顶升并进行调整,确认安全以后再次顶升。

4.6.3 更换支座:

4.6.3.1 将原支座取出,在安放新支座前,还需在原支座位置定位,以确保支座更换后位置准确无误。支座下方用高标号环氧树脂砂浆找平,按定位的新支座位置安放新支座,就可以慢慢地落梁。注意落梁时也应分步进行,先将梁底临时支撑解除,然后顺序下落梁体就位。

4.6.3.2 安全注意事项

4.6.3.2.1 起落梁只能在一端进行,另一端必须安稳垫牢,防止走动,进行起落的一端,梁下必须设置保险垫木垛,垛顶部用木楔保持其距梁底的间距不超过1-3CM,起落中如停止,必须将木楔塞紧。

4.6.3.2.2 千斤顶上面或下面如需要扩大承压面积时应垫以厚钢板或短轨束等。

4.6.3.2.3 在承受主要荷载时,千斤顶着力部位应在中央,不得斜顶,如必须斜顶时其下部应以适合斜度的楔形硬木承垫并加垫厚板。

4.6.3.2.4 钢梁起顶位置,应在支座处或板梁加劲角钢下的翼缘盖板中心,主节点下面,专门设置的起顶横梁或起顶牛腿下面以及其他经过计算允许起顶的部位,不得直接顶在薄板中央,板缘或角钢肢边缘等薄弱处所。

4.6.3.2.5 在桥墩台的排水坡面上起落梁时安放千斤顶要用楔形硬木垫平,并有足够的安全承压面积。

4.6.3.2.6 吊篮或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绳,必须拴在钢梁适当位置上,同时配备好救生圈。

4.6.4 桥面恢复

补充道碴,铺设桥枕及基本轨与两端线路连接,检查线路几何尺寸,应达到放行列车条件。

4.7 验收返回

4.7.1 上部桥面跟线路外侧5-10范围内扣件拧紧,并检查线路方向、水平、轨距。

4.7.2 拆除桥梁两端设置的四个支架。

4.7.3 拆除航道上的警示标志,恢复通航。

4.7.4 千斤顶、油泵等机具设备及时收回。

4.7.5 撤除防护 :施工负责人再次对线路设备进行检查,满足放行列车条件,材料及机具无侵限后通知驻站联络员正点开通线路。同时通知现场防护员撤除移动停车信号牌。

4.7.6 下道避车

4.7.6.1 作业人员禁止在两线间停留、站立(指线间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规定内),如因站场地形复杂,人员必须在两线间避车时,应由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并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

4.7.6.2 根据邻线列车速度要求,执行其下道避车制度。

4.7.6.3 下道避车时,面迎列车方向,防止车上绳索等物伤人。

4.7.6.4 施工负责人督促各小组负责人检查两线间及邻线上是否有工(机)具侵限。

4.8 验收

4.8.1 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对作业后的线路回检,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作业后的线路达标。

按《铁路桥隧建筑物大修维修规则》及《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8.2 指定专人检查作业区域的工(机)具,防止遗漏。

4.8.3 严格执行“工完料清”制度。对不能回收的料具,应堆放整齐,并安排人员看守。

4.9 撤除防护

4.9.1 现场防护员根据作业负责人的要求,撤除现场防护。

4.9.2 待人员、机(工)具全部到达安全区域后,作业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办理销记手续后,方可撤离。

5.检查与考核

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对标,分析当日作业安全、质量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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