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建设单位职责权限,履行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协调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2、提供铺轨使用需要的生产生活基地及其用水、用电。
3、负责铺轨同土建、铺轨同后续各专业的施工统筹及协调工作。
4、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全线轨行区管理工作,对涉及轨行区安全的施工单位进行轨行区安全交底。
5、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项目公司、维保工务、铺轨单位、车站土建及铺轨双方监理,进行车站底板及矩形隧道底板的铺轨条件验收,确保底板在铺轨前无渗漏。
设计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设计单位的相关职责。
2、对施工单位进行进行设计交底及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设计答疑。
3、设计层面上对各专业接口进行梳理,加强各设计专业间的沟通协调。
4、车站设置浮置板的地段,加强同车站土建结构设计的沟通,车站底板施工严禁出现正误差,同时在车站结构设计中明确,将车站底板负误差作为车站底板验收标准。设铺轨基地的车站,注意同土建车站的提资,土建预留的轨排孔尺寸、位置能满足铺轨施工的需要。
5、负责调线调坡测量及轨道基础控制网的测量,尽早完成贯通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及时提交铺轨施工单位,同时还需将测量成果提交车站屏蔽门、装修、信号单位等有关各方。在设置浮置板的集水井位置,注意排水管口标高的测量(注意曲线外轨超高的影响),调坡测量需考虑该位置的排水管口标高。
监理单位
1、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施组、方案、计划。
2、负责施工单位材料审核、进场材料的检查及抽检。
3、负责定期召集组织工程监理例会。
4、负责现场质量的控制,根据要求对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5、负责督促、完善、规范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
1、履行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全部工作内容。
2、负责施工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体系及制度。
3、根据全线节点目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组织生产施工。
4、建设单位牵头授权,负责轨行区管理日常工作。
文章来源:
张川,刘纯洁,杨雁主编.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场管理指南》[M].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