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防护员基础知识(一):营业线施工维修管理

随着铁路建设、线路设备养护和路内外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不断深入,线路设备施工改造任务十分繁重;高温天气、洪涝灾害等自然环境对运输安全的干扰频频出现。因此,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做好线路设备监控和养护维修工作,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防护员队伍。要求防护员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要有过硬的防护技术业务知识。防护员必须清楚自己是施工维修作业的前哨,是把控各项安全风险的门将。

大量的事故案例说明,防护不当造成的安全风险依然存在。为此,必须做好全员防护工作,特别是对防护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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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维修管理√
第三章 施工维修作业防护
第四章 放行列车条件
第五章 小型养路机械作业防护
第六章 轻型车辆和小车作业防护
第七章 工务设备故障防护
第八章 轨道电路故障检查与处理
第九章 避车防护
第十章 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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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务防护员基础知识(一):营业线施工维修管理

第一章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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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护工作重要性

一、铁路性质与防护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总则指出:“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的特点,各工作环节须紧密联系、协同配合”。因此,铁路各种施工维修作业不可能全部靠全天候中断行车进行。所有从事铁路工作人员既要保证运输安全,又要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就必须做好各级防护工作。

大家都知道随着中国铁路六次大提速的完成,从前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线路作业的模式已不能满足铁路重载、高速、高密度的发展趋势,通过对近几年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资料显示,每年因机车车辆伤害造成职工伤亡的事故时有发生,给受害家庭带来了创伤。而且每起事故的发生都与防护失效有关。

中国铁路六次大提速回顾:

  • 1997年4月1日完成第一次大提速
  • 1998年10月1日完成第二次大提速
  • 2000年10月21日完成第三次大提速
  • 2001年10月21日完成第四次大提速
  • 2004年4月18日完成第五次大提速
  • 2007年4月18日完成第六次提速

为了减少机车车辆对铁路沿线作业人员的伤害,就必须加强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防护工作,提高防护员的业务技能,增强现场施工安全防护能力。防护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引起铁路部门各级管理层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二、作业性质与防护

施工维修作业中需要按照规定设置相应的防护,以确保人身和行车安全。还有一些作业是在天窗点外利用列车间隔进行。即使天窗内作业,还要考虑施工车辆、邻线行车以及现场作业人员频繁移动等情况的影响。所以说,凡是作业都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不安全因素。在运输繁忙铁路线上,列车运行间隔只有7~10min,如果防护联系发生失误、瞭望不及时、防护不当,就可能导致人身伤亡及行车事故。通过对2011~2015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发生在线、桥、隧作业人身伤亡事故中有95%都是违章违纪、瞭望不及时、防护失效而造成。为此,必须对安全防护工作引起足够重视。

三、铁路运输与防护

无论是封锁线路施工作业,还是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都需要正确地设置防护。在铁路运输繁忙的情况下,不能长时间封锁区间或限速运行,能够利用的列车间隔及天窗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在既要保证安全,又要争时间、抢任务、赶进度的情况下,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四、线路特点与防护

铁道线路的布设穿山越水,在地形上,有曲线、山头、桥梁、隧道、路堤、路堑;在线路布置上,有单线、双线、多线铁路;在气候条件上,有大风雨雪雾、酷暑、严寒。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严重干扰着铁路上作业人员的视觉和听觉,使之不能及时发现来车或不易被司机及调车人员发现。作业中,机械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无法下道,通信设备突然联系中断不知是否有车。如果几种不安全因素同时出现,后果十分严重。我们设置各种防护的目的,主要是打破诸多不安全因素的同时发生,排除作业安全风险不利因素。只有通过正确设置各种防护,才能做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才能及时传递列车运行信息,尽快恢复线桥设备,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提醒督促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迅速下道避车,确保铁路行车和人身安全。

第二节 防护种类和信号备品

一、防护种类

防护,按人的感觉器官可分为视觉防护和听觉防护。 按防护的范围可分为集体作业防护单独作业防护。 按防护的性质可分为自我防护辅助防护。 按作业的性质可分为线路一般维修作业防护、利用列车间隔施工作业防护、天窗施工防护、慢行施工防护封锁线路施工防护等。在有些施工作业中,需要几种防护措施联合使用,方可提高防护的可靠性。

视觉防护包括手势动作和各种不同颜色,如信号旗、信号灯等。视觉信号还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000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400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隧通内只采用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

听觉防护包括各种音响信号,如机车的鸣笛声、喇叭等。 集体作业防护是指多人作业时,指派1~4名专职防护员在车站或现场进行防护。 单独作业防护是指巡道工、巡守工、看守工、防洪巡查人员或上道调查检查人员作业时的自我防护。

线路一般维修作业防护是指不需要以停车信号或减速信号防护,只设置作业标和防护员的防护。 利用列车间隔施工防护是指不需要较长时间封锁线路或限速行,用电话联系设停车手信号的防护,也叫临时封锁施工防护。 慢行施工防护是指需要办理慢行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的防护。

天窗施工维修防护是指在运行图中安排有固定的封锁时间,在该时间内进行施工维修作业时的防护。封锁线路施工防护是指需要办理封锁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

防护种类在形式上虽然很多,但是在各种作业防护中,参与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是重点,是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是在接到危及自身安全信息或警告信号时,采取自我保护的安全动作,其他防护是自我防护的重要补充措施,在没有采取自我防护时,外界的作用效果使人的行为发生变化——下道或不侵入限界,起到双重防护的作用。

二、 信号显示

1.预告信号

号角吹:上行二长声,下行一长声。表示车站对区间已经办理闭塞,一般由防护员发出,以通知施工人员注意。

2.确报信号

号角吹:一长两短声。表示车站已向区间发车。当作业负责人接到防护员发出此信号时,立即将机具撤出线路,人员下道。

3.警报信号

号角吹:一长三短声。表示列车已经接近。防护员发出此信号时,人员机具必须在距列车到达500m外下道完毕。线路发生故障,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如不知来车方向时,应连续发出警报信号。

4.取消信号

号角吹:两长一短声。表示刚刚发过的预告信号取消。一般由驻站联络员告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向工地发出此信号。

5.停车信号

号角吹:连续短声,红色信号(无停车信号时,昼间两臂高举向两侧急剧摇动,夜间用灯光或火光上下急剧摇动),是要求列车紧急停车的信号。

6.设置停车防护的联络信号

号角吹:一短一长声,高举红旗作圆形转动。一般为作业负责人要求现场防护员设置停车信号,防护员进行复示联络之用。

7.撤除停车防护的联络信号

号角吹:一长一短声,黄旗在头上左右摇动。一般为作业负责人要求现场防护员撤除停车信号,防护员进行复示联络之用。

8.减速信号

昼间——展开的黄色信号旗,夜间——黄色灯光。昼间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无黄色灯光时,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压数次。一般由看守慢行的现场防护员使用此信号。

9.色灯信号机显示

有进、出站色灯信号机显示;接、发车色灯信号机显示;通过色灯信号机显示等。 还分为三显示自动闭塞、半自动闭塞、自动站间闭塞区段,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等。例: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的“一个绿色灯光和一个黄色灯光”,表示准许列车由车站出发,运行前方有两个闭塞分区空闲。

三、常用防护信号及备品

1.号角

号角是工务部门常用的一种听觉信号。号角发出信号时,必须清晰、准确。在天气不良及防护距离较远时应加强复示与确认,以防发生差错,造成不良后果。号角鸣示除按规定方法显示外,还要注意音响标准时间,即长声:3s;短声:1s;音响间隔:1s;重复鸣示需间隔5s以上

2.信号旗

信号旗属于视觉信号,是手信号的一种,颜色分红、黄、绿三种。工务部门经常使用红旗和黄旗两种。使用中要注意展旗、拢旗、卷旗的区别。展旗是手拿旗杆尾部,将旗张开显示给机车司机和施工人员。拢旗是将旗张开后手从旗顶端向下捋至使旗不至于张开的旗杆尾部位置,现场防护员、道口工迎车时经常使用“拢旗”。卷旗是以旗杆为轴心旋转使信号旗卷到旗杆上,巡道工迎车时经常使用“卷旗”。拢旗很容易变为展旗,而卷旗却不容易变为展旗,在防护中要按规定方法进行使用。另外,信号旗污染、破损严重时要及时更换。

3.信号灯

信号灯是利用其显示不同灯光的方式表达某种意义的手信号。信号灯一般在夜间使用。工务部门经常使用的灯光颜色是红、黄、白三种。灯的一端为白色,另一端可通过转换不同颜色的镜片显示红、黄、白。可以仅亮一端,也可以同时亮两端,使用中要注意显示的颜色是否与要表达的意义相同。若只注意了一端而忽视了另一端,则易造成错误显示灯色使列车误判的后果。另外,蓄电池的充电要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做,及时充电并掌握充电时间。

4.对讲机

对讲机是作业负责人、防护员、道口工、巡守工使用的通信设备。随着列车运量的增加,列车密度的不断增大,对讲机被广泛地运用到铁路运输的各个部门。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精心操作,认真维护,并做好以下几点:

  • (1)作业前,先检查天线是否连接到天线插座上。插入方法是把随机提供的天线连接到天线插座定位槽内并旋转固定牢固。
  • (2)旋转电源旋钮,打开对讲机,显示接收频率,把音量电位器置于最大位置,静噪电位器置于静噪位并旋转,一直到背景噪声消失,此为静噪门限。
  • (3)将两部对讲机置于同一频道,音量置于适当位置,相隔一定距离,进行试通话。开始发话前先检查频道是否空闲,按下“收发键”。发话时语音应洪亮、清晰、无背景噪声。发话筒以距嘴5~10cm为宜。收话时松开“收发键”。作业结束后关闭电源。
  • (4)电池存放2个月以上或使用前必须重新充电,充电时间根据电池种类决定。同时要注意电池的正负极。
  • (5)根据通信距离的长短、地理环境的不同,选择不同的转换开关,以便延长工作时间。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 (6)作业负责人、现场防护员、道口工、巡检及看守人员,携带的对讲机,应可收听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以便随时监听列车运行情况。

四、GSM-R铁路专用手机

1.特点

通话距离长、信号好、通过PC端编辑并导入铁路电话。

2.点呼

点对点语音呼叫。可以事先输入被叫的电话号码,直接点击播出键,呼叫对方。

3.组呼

可以有多个用户接听。同一时间只有一个用户讲话的群组呼叫。在待机状态下输入群组号码,按下拨号键,手机会自动呼叫全部群组人员。群组中每个人都可以有讲话权。

4.广播

与群组呼叫相似,但只有广播的发起者可以讲话,其他多个用户只能接听,无法抢占“讲话权”。

5.铁路紧急呼叫

若允许可以进入(主菜单)→(GSM-R功能)→(组呼/广播)菜单进行紧急呼叫。

第三节 防护原则及防护要求

一、防护原则

1.各种施工和维修必须按《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 272号)和《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号)中的相关规定设置防护,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作业未完成、人员机具没有全部下道、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不得撤除防护。

2.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一次作业过程中不得临时调换,如果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完成本次防护工作时,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替补人员到岗并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

3.现场防护员要携带防护背包。内装信号旗、号角、短路铜线、对讲机、通话记录本、列车时刻表、钟表、音像记录仪等。高速铁路防护还要根据需要携带相应防护信号备品。

4.凡防护中使用的信号备品、通信设备,要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5.作业负责人下达设置或撤除防护、开始或停止作业、下道避车等命令。

6.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承担的防护处所、防护范围、防护距离等,必须符合实际,以确保人身行车安全为前提。一般情况下,一名驻站联络员不得超过4个作业组,一名现场防护员只能承担1个作业组。现场防护员防护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50m, 最远端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对讲机,并始终处于现场防护员监控范围时,防护距离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70米。大型施工作业时要按照防护分区进行编号。

二、防护员条件和要求

防护员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防护职责和业务素质分为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又包括工地防护员、工地远端防护员、中间联络员等。驻调度所联络员比照驻站联络员进行管理。

1.防护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视听能力良好,并熟悉管内地形和列车运行情况,熟知防护知识,经铁路局工务处培训考试合格的铁路职工担任。见习生、劳务工不得担任防护员。

2.防护员作业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标志,带齐防护信号备品,坚守岗位、专职专干、精神集中、注意瞭望,持证按章防护。

3.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每天上班前必须与车站运转室校对钟表,并带齐良好的通信器材和信号备品。

4.驻站联络员必须在与车站值班员核对确认封锁命令的命令号、区间、里程、起止时间及办理有关承认手续后,方可向作业负责人发出准许施工或轻型车辆上上道的通知。

5.驻站联络员必须随时询问车站值班员,勤看控制台的信号显示,切实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地把列车车次及开车时分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要随时将人员、机械上道时分通知驻站联络员。通话内容及时登记在《防护员通话记录本》。

6.防护员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定时通话(每3~5min一次)和通话三确认制度(确认对方姓名、确认对方听清、确认机具上下道完毕等)。

7.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准确地传达作业负责人的指示命令和驻站联络员的通知。如遇通讯设备故障,现场防护员应按有车通过办理,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下道避车,必要时应将线路恢复到放行列车条件。

8.防护员必须在作业完毕人员和机具撤除,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撤除防护。

三、防护员职责及工作制度

1.驻站联络员职责

  • (1)及时了解掌握并迅速传递列车运行信息。
  • (2)熟知常用行车术语,能看懂、听懂各种信号显示方法、表示意义和列车调度员通话内容。
  • (3)正确办理各种作业要点登(销)记手续。
  • (4)掌握当日作业现场所在位置、地形情况和作业项目,便于发出预报,确报等防护信号。
  • (5)通告列车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吐字清晰简洁,不得错报漏报。
  • (6)区间作业时在列车开来方向邻站接近,站内作业时在邻站发车或通过前,驻站联络员连续呼叫3次未得到现场防护员应答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扣停经由作业地点的列车。

1.驻站联络员工作制度

(1)一次作业过程全防护制度:即对作业组从开始“进网”到“出网”或从“进站”到“出站”进行全过程防护和记录。 (区间指“进网”或“出网”,站内进入站台即为“进站”或离开站台即为“出站”)

(2)每名驻站联络员一次作业过程中防护不得超过四个作业组或防护分区,超过时必须增设驻站联络员。

(3)“四熟悉、二掌握”制度:熟悉管内地形和瞭望条件;熟悉列车运行时刻和速度;熟悉机具下道时间;熟悉车站值班员行车常用术语、动作和有关信号显示。掌握“运统-46”各种簿的使用条件和填写要求;掌握现场作业情况。

(4) “三联系”制度: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理施工、维修登销记手续;与作业负责人联系并传达调度命令;与现场防护员联系,通报列车运行情况。

(5)登记要点制度:维修作业必须在图定“天窗”点前40分钟、施工作业提前1小时到达行车值班室,按照作业地点、项目、影响范围进行“运统-46”登记,申请作业要点,掌握给点前列车运行情况,做好填写《上道作业列车防护登记簿》等准备工作。 高速铁路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应提前60min到达调度所、调度台在《营业线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记手续。 因施工需要转为非常站控模式时,由驻站联络员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

(6)命令确认制度: 接到调度给点命令,确认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综合、故障)》签认同意后,方可通知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按规定执行复诵和确认。随时掌握列车运行及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及时向现场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和列车临时变更等信息。

(7)提醒与撤除防护制度:“天窗”点结束前20分钟、10分钟、5分钟必须与作业负责人确认能否正点销记及提醒做好线路恢复、工机具及防护信号撤除工作;接到作业负责人正常销记的通知后,方可销记并继续与现场保持联系,确认全体作业人员安全出网(站)方可离开运转室。

(8)作业时间提醒制度:天窗点毕前20min、10min要对作业负责人进行提醒,提醒作业负责人做好线路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作业负责人正常销记的通知后,及时销点(严禁擅自销点)并继续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直至确认全体作业人员安全出网(站)后方可离开运转室。

  • 新增制度1:车站办理接车作业,在车站值班员通知信号员(助理值班员)“XX次开过来了”时,驻站联络员应注意监听,装备有接发列车安全控制及记录系统(STC)的车站,驻站联络员注意监视STC系统的显示。在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复诵列车开过来后(装备有STC系统的车站为确认该系统显示列车开过来信息“XX(次)+”),应答:“邻站开车,工务明白”。装备有STC系统的车站负责向各作业单位驻站联络员讲解辨识STC系统显示列车开过来信息的具体方法。车站值班员开放信号办理列车发车(通过)时,驻站联络员应注意监听监视,在信号开放后,驻站联络员应答:“X道发车(通过),工务明白”。未设信号员且撤销助理值班员的车站办理接发列车及调度集中系统(CTC)区段由列车调度员办理发车时,驻站联络员在信号开放后,执行上述用语。
  • 新增制度2:驻站联络员要随时掌握列车运行情况,按规定时刻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得到来车联控信息后,应立即通知所有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或停止作业,在确认作业人员全部下道或停止作业后与驻站联络员联控,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上记录作业组下道时间。列车尾部越过作业位置时,现场防护员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控,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内记录列车通过作业位置时间。区间作业时在列车开来方向邻站接近,站内作业时在邻站发车或通过前,驻站联络员连续呼叫3次未得到现场防护员应答,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采取措施扣停经由作业地点的列车。
  • 新增制度3:作业组当次作业全部完毕后,作业负责人确认人员和现场料具全部撤出建筑限界后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上记录作业结束时间。作业组出网、离开站区或返回工区后,现场防护员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上记录作业组出网时间。当驻站联络员防护的所有作业组全部出网、离开站区或返回工区后,驻站联络员在防护登记簿填写的最后一趟列车记录次行盖“XX时XX分作业全部结束”印章,驻站联络员一次作业过程结束。

(9)录音设备管理制度:

  • ①严格执行录音、录像设备使用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 ②实行工长管理、驻站联络员保管制度。防护员有事请假由工长指派经过培训合格人员接替通讯联络工作,并负责录音、录像设备保管工作。
  • ③防护员必须于施工、作业前4小时检查电池电量,低于显示一半电量时要提前充电(或带备用电池),确保录音、录像记录完整。
  • ④轻拿轻放,避免撞击,防止进水或其他损毁事情的发生。
  • 5.段安全科由专人负责每月至少随机抽查3个车间中6个工区的录音、录像资料,每半年对全段各车间录音、录像资料回放分析一遍,对发现问题每月在安委会纪要中进行通报。车间干部要有专人负责,每月对管内工区防护记录填写、录音、录像资料保存、防护录音进行全面分析检查一遍并将《录音回放检查分析统计表》及防护专项分析总结报安全科。
  • 车间干部每月、工长每周要对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及防护记录填写情况抽查一次,签认在防护记录本右下角处,并注明日期、时间,不得代签”。
  • 6.严禁储存或作业时下载(听)音乐及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 7.通话记录要简洁、清晰、完整。听不清楚的必须复诵时间、地点、行车条件等主要内容,且所有录音内容不得擅自删除。 8.录音时不得堵塞麦克风,确保录音质量。
  • 9.录音、录像设备发生问题时必须及时向工长汇报并做好问题记录(防护记录本左下角),并在30分钟内报告车间做好记录,由车间报段联系整修。
  • 10.录音、录像转存管理。录音资料每星期转存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转存),建立专门文件夹标明转存日期,存放在工区电脑内。累计存放资料为三个月,第四个月将最前面一个月的删除。如储存1-3月份资料,4月份再存放录音资料,可将1月份的录音资料删除,从整体上只保存3个月的录音资料。同时,及时将录音设备内资料删除,避免容量不足造成无法录入。录像资料比照录音资料保存,期限为7天。
  • 11.除上级安监部门有权检查复制录音、录像资料(防护员必须查看证件和在通话记录本上记录)外,严禁未经段安全科同意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否则严肃处理。

2.现场防护员职责

(1)熟悉防护信号备品使用,熟悉工地地形,熟知列车运行规律,了解并掌握作业内容。不臆测行车,不干与防护工作无关之事,不擅离职守。

(2)站立位置要便于瞭望列车,能与工地通视,并确保自安全。

(3)与驻站联络员3~5min联系一次,联系中断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

(4)果断发出必须的防护信号,处理工地突发事件,确保人身行车安全。

(5)有权制止工地违章作业、违反规定盲目开通线路或被要求从事与防护工作无关的作业行为。

2.现场防护员工作制度

防护员必须专职专干,工作中要精力集中,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当班时睡觉、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或MP3、观看手机影视内容、与他人闲聊等做与防护无关的任何工作。并严格执行以下作业制度:

(1)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防护员臂章或胸卡,携带通讯设备、防护备品,持证上岗。

(2)参加班前安全教育,明确当班作业施工内容、地点、起止时间、影响范围。

(3)进网制度:进网前,现场防护员要对防护备品进行清点、确认并如实填写在《施工作业防护登记本》上,在与驻站联络员联控得到许可后,方可打开网门带领作业人员依次进入网内。

(4) 一次作业过程全防护制度。即对作业组从开始“进网”到“出网”或从“进站” 到“出站” 进行全过程防护和记录。(区间指“进网”和“出网”,站内进入站台即为“进站”和离开站台即为“出站”)。

(5)上下班行走制度。天窗给点前,给予从进网(站)到作业地点或避车安全区的线下行走时间,同一作业组人员应在现场防护员带领下,在面迎列车运行方向的一侧线路路肩上行走,前后相距不得超过50米,行走途中如遇通过列车时,应停止行走,注意接车。

(6) 所有作业人员严禁行走道心枕木头,如必须走道心时应先与驻站联络员进行通讯联络掌握列车运行情况,确认本线无列车接近设置好专人防护后,在安全地段行走。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道岔地段行走还应注意道岔扳动情况,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7)在隧道内及通讯联络不畅地段行走时,必须执行面迎列车运行方向行走,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加强通讯联络及不间断瞭望,联络不畅时必须增设防护员,确保来车时现场人员在规定距离内下道完毕。

(8)通过桥梁时,现场防护员要与驻站联络员联控确认本线无机车车辆后,在面迎列车运行方向一侧的线路路肩上行走,确保列车接近时能提前进入避车台内。

(9)横越线路、股道前,现场防护员应向驻站联络员联控,得到无列车、车列通过信息后执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方可通过。轨道车(中捣车)司机、添乘人员及防护员等单岗作业人员由其本人执行,两人及以上人员上道作业时由专职防护员执行,确保人身安全。

(10)现场防护员应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天气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位和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并提前确定下道避车安全区位置。应站在便于瞭望的安全位置,与防护单元的作业人员保持5~10米距离,防护过程中,除掌握驻站联络员联控信息外,应以瞭望防护为主,严禁扎堆聊天或做与防护无关的工作。

(11)作业过程中要执行3~5分钟主叫联系制度,一旦发现通信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并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和机具撤出限界以外,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放行列车条件。

(12)在线间距小于6.5米的两线并行区段的其中一线进行施工作业、100米及以下更换钢轨、更换道岔基本轨、辙叉、尖轨作业及原位焊等人员较为集中的作业地点两线间必须设置隔离防护绳(带),防护绳(带)每段设置不得超过50米,且严禁使用易被风吹起材质,使用过程中严禁向接触网上方抛投,防止触电,设置防护绳(带)时严禁侵入限界。

(13)天窗点内邻线列车接近时,驻站联络员预报通知各作业组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两线间(含枕木头)不得有人员、机具或材料。

(14)天窗点外区间上道作业(上线检查、检测)时,应增加远端防护员,邻、本线来车时,远端防护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距离下道避车,天窗点外站内进行上线检查作业时,设置专职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密切联系,来车时按规定距离提前在安全地点下道避车。

(15)探伤检查作业时,现场防护员应在小车前后方向,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位置显示停车手信号,随车移动,如瞭望条件不良,应增设中间防护人员。 双线地段遇有邻线来车时,应暂时收回停车手信号,待列车过后再行显示,跟随列车后面推行时,应距列车尾部不少于500米。

(16) 邻、本线来车时,现场防护员确认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至安全地点后,按标准姿势接车。

(17) 信号备品确认制度。作业完毕,现场防护员要对防护信号备品进行清点、确认;出网前,现场防护员必须再次对防护信号备品进行清点、确认后方可最后一个出网并负责锁闭好网门,及时填写《施工作业防护登记本》。

(18) 防护员在一次作业过程中不得临时调换和离开。身体不适或生病时,应及时与工地负责人联系,替补人员到达并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四节 防护作业流程

一、驻站联络员

1.参加班前安全教育,明确当天施工作业地点、项目、影响范围、有无施工车辆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等。

2.检查、准备信号防护备品以及上岗所需有效证件。

3.普速铁路驻站联络员维修作业时应提前40min,施工作业时应提前60min到达车站值班室,高速铁路驻台(站)联络员应提前60min到达调度所、调度台(车站值班室)。

4.到达车站运转室后应与现场防护员联控调试对讲机并校对时钟。

5. 接到现场防护员进网申请时,应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申请进网,经值班员同意后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可以进网”。

6. 打开录音笔并录制:“xx工区驻站联络员xxx,x年x月x日x时x分,防护开始”语句。开始本次驻站防护工作。

7. 加强与车站值班员的联系,准确掌握来车情况,及时向现场防护员传递行车信息并做好“运统-46”的登销记工作。

8. 与作业负责人联系,确认当天作业内容、地点及影响范围以及作业进度并及时传达调度命令。

9. 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完给点签认手续后,原文通知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并要求复诵。

10. 每隔3~5分钟与现场防护员通讯联络一次,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可不记录)。

11. 天窗点前20分钟与作业现场联系询问作业进展情况,接到作业负责人正常销记指令后,按“运统-46”标准格式起草销记内容。并向作业负责人汇报销记内容,经作业负责人确认无误后,在规定的“运统-46”簿内进行正式销记。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点时,应提前20分钟报告车站值班员并于“天窗”点结束前10分钟完成续点登记

12. 天窗点结束前10分钟,提醒现场负责人做好线路恢复工作,提醒现场防护员做好防护撤除工作。

13. 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完销记签认手续后,及时向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防护员原文传达销记内容、命令号,并要求复诵。

14. 与现场防护员确认防护信号已按规定全部撤除、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继续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控。

15. 准确预告来车并掌握列车通过现场情况,做到不漏报、不漏登,并及时填写《上道作业列车防护登记簿》。

16. 接到现场防护员出网申请并确认作业人员、工机具及材料已全部出网,作业门已锁闭好后,方可结束本次驻站防护联络工作。

二、现场防护员

(1) 参加班前安全教育,明确当天施工作业地点、内容、项目、影响范围、有无施工车辆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2) 检查、准备信号防护备品以及上岗所需有效证件。

(3)与驻站联络员联系调试对讲机并校对时钟。

(4)组织作业人员按照既定行走路线到达距离作业地点最近作业门处集合。

(5) 与施工负责人核对进网人数、工(机)具、材料及防护备品后,填写《施工作业防护登记本》。

(6)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并得到允许进网通知后,方可打开网门,带领作业人员进入网内,开始本次防护工作

(7)清点、确认作业人员、工(机)具及材料已全部进网后,由现场防护员负责锁闭好网门。

(8)在现场防护员带领下,沿迎列车运行方向的一侧路肩上行走至作业地点,前后相距不得超过50米,防护员走在最前面,施工负责人走在最后面;途中如遇邻、本线通过列车时,应停止行走,立岗迎车。

(9)作业组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后,应在避车安全区集中等待,向驻站联络员联控报告待命位置,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允许前所有人员严禁上道。

(10)当接到驻站联络员通知天窗时间开始命令,并进行复诵确认后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

(11)按照施工负责人要求做好防护设置工作。

(12)确认防护设置完成并与驻站联络员确认防护信号无误后,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防护已设好,可以作业”。

(13)站在本线外侧枕木头上,邻线来车方向一段,手持展开的红色信号旗进行防护,当邻线来车时应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同时收起“红旗” ,举起拢起的“黄旗” 接车。

(14)每隔3~5min应与驻站联络员主动联络一次,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驻站联络员来车预告,确认径路,并做好邻本线来车下道避车情况监控,及时向驻站联络员通报列车通过作业地点时间;按规定填写《施工作业防护登记本》,做到不漏报、不漏登。

(15)天窗点结束前20分钟时,应告知施工负责人做好施工收尾工作。

(16)天窗点结束前10分钟时,应告知施工负责人做好线路正点开通和撤除防护工作。天窗点结束前5分钟时,防护信号必须撤完。

(17)当接到驻站联络员通知天窗时间结束命令并进行复诵确认后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并与驻站联络员确认防护撤除情况。

(18)清点防护信号备品数量,确认各种防护信号标志已按要求全部撤除并收回、确保无遗漏;确认作业人员、工(机)具及材料已全部下道至安全区域后通知驻站联络员。

(19)在现场防护员带领下,沿迎列车运行方向的一侧路肩上行走至出网作业门处,前后相距不得超过50米,防护员走在最前面,施工负责人走在最后面;途中如遇邻、本线通过列车时,应停止行走,立岗迎车。

(20)到达出网作业门处准备出网时,应再次清点防护信号备品数量,确认正确无误。

(21)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在得到允许出网通知后,打开网门,作业人员依次出网。

(22)待所有作业人员以及工(机)、材料和防护备品撤出网门以外后,现场防护员方可最后出网并锁闭好网门。

(23)通知驻站联络员,全体作业人员、工(机)具、材料等已全部出网并做好记录,结束本次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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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务防护员基础知识(一):营业线施工维修管理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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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与维修

一、施工内容

铁路营业线施工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作业维修作业两类。

施工作业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调度所)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施工项目主要包括: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

5.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6.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7.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8.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超过40mm的施工。

9.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二、施工等级

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I级施工

  • (1)繁忙干线封锁5h及以上、干线封锁6h 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h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施工。
  •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h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h及以上的施工。
  • (2)干线封锁正线4h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h及以上的施工。
  •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h以内的大型 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 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 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管理

营业线施工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工程、工务、电务、供电、运输等施工和设备管理单位。为确保施工安全,加强施工管理,尤其是各专业之间结合部的管理,铁路工务《安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施工天窗: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不应少于180min

2.营业线施工作业(特别规定的慢行施工除外)和应纳入天窗的维修作业应在天窗内进行。

3.施工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经相关单位会签。施工计划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需临时安排的施工作业,由设备管理单位申请,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在作业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4.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主体作业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作业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单位作业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5.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

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以及在道岔转辙、可动心辙叉部位进行的施工和维修作业,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影响超偏载检测装置、通信、客(货)车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和接触网等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由其配合人员负责拆除和恢复相关设备。影响站台、雨棚、天桥建 筑限界的作业时,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联 系,填写配合通知书。

7.影响工务设备安全的外单位作业,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见附录8);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并责令其停工,填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见附录9),由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报铁路局工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工。

8.施工作业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担当。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 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 主任(副)担当。配合人员资格由 铁路局规定。

9.作业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 (1)负责作业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作业和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作业,安排作业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 (2)负责协调解决作业中发生的问题,协调各单位作业,掌握作业进度,反馈现场信息。
  • (3)负责总结分析作业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对作业现场的安全负责。

10.限速地段是否设置专人巡查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特殊情况由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1.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等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巡查养护。

四、维修内容及分类

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的作业。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维修项目分为应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作业时需在车站办理相关登(销)记手续。

(一)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纳入天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Ⅱ级维修

1.I级维修项目

  • (1)更换道岔尖轨、辙叉、基本轨;更换道岔扳道器下长岔枕、可动心轨道岔钢枕及两侧相邻岔枕或辙叉短心轨转向轴处轨枕。
  •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等。
  •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不影响路基稳定的)。
  • (4)更换和整正桥梁梁缝挡砟板。

2.Ⅱ级维修项目

  • (1)利用小型养路机械整治线路病害,更换或修理轨道(道岔)伤损零部件。
  • (2)胶结、焊接钢轨。
  • (3)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
  • (4)螺栓扣件涂油。
  • (5)桥梁施工进行试顶,需要起动梁身并回落原位。拨正支座,支座垫砂浆厚度在50mm及以下时。
  • (6)更换桥梁护轨,钢梁明桥面单根抽换桥枕、更换护木。
  • (7)隧道拱顶漏水整治、衬砌裂损加固。
  • (8)整修道口铺面。
  • (9)不破底处理道床翻浆冒泥,清筛道床。破底清筛道床以及更换、方正轨枕连续不超过2根。
  • (10)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清理危石、砍伐危树及隧道内除冰作业。
  • (11)更换桥梁挡砟块。
  • (12)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二)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

  • (1)160km/h及以下的区段使用轨道检查仪、钢轨探伤仪等随时能撤出线路的便携设备进行检查、检测作业。
  • (2)利用速度小于16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同的间隔时间进行预卸路料的加固;线路标志、标记涂刷;整理道床;清理垃圾或弃物;其他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不影响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
  • (3)利用速度小于160km/h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行桥梁更换人行道步行板、栏杆油漆、不移动桥枕进行钢梁上盖板涂装,不影响行车安全的隧道除冰作业。
  • (4)成段换轨施工时,利用速度不大于120km/h的列车与前趟列车之间的间隔人工进行材料分散、收集工作。
  • (5)线路限速(或允许速度)不大于60km/h的区段,可使用单人能随时撤岀线路的轻便小型机具进行螺栓涂油、捣固、改道、补充或紧固轨道联结零件、垫入或撤出垫板等作业。
  • (6)桥面以下不影响行车安全的作业等。

五、维修组织管理

1.维修组织管理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

Ⅰ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 担当(I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 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人由工(班)长担当。 在作业前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一次作业过程中不得临时调换。

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min,单线不应少于90min。维修天窗应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维修天窗原则上应安排在昼间,并满足作业轨温条件。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

3.维修应由设备管理单位编制维修作业计划,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需临时安排的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由设备管理单位申请,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在作业计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3.现场防护员应根据现场地形条件、列车运行特点、施工人员和机具布置等情况确定站立和移动路径,并做好自身防护作业过程中,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下道。

在区间线路、站内线路、站内道岔上维修时,现场防护人员应站在维修地点附近且瞭望条件较好的地点进行防护,在天窗内作业时,显示停车手信号。

第二节 普速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

一、施工内容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A、B、C三类。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外侧2m(接触网支柱外侧附加悬挂外2m,有下锚拉线地段时在下锚拉线外2m)、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m范围称为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二、施工分类

1.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2.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B类施工。B类施工应设置防护设施并经铁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 (1)吊装作业时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 (3)开挖路基、路基注浆、基桩施工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 (4)需要对邻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3.邻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C类施工。

  •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 (2)开挖基坑、降水和挖孔桩施工。
  • (3)邻近供电、通信、信号电(光)缆沟槽及供电支柱、通信信号杆塔(箱盒、通话柱)10m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
  • (4)绑扎钢筋、安装拆除模板等未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 (5)路基填筑或弃土等施工。

4.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邻近营业线施工,由铁路局按上述原则界定类别。

三、施工管理

邻近营业线A类和B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按营业线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影响工务设备安全的外单位作业,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填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附件8);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采取限速或封锁线路措施,责令其停工,填发“施工停工通知书”(附件9),由施工单位组织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措施,报铁路局工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工。

第三节 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

高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完成。

一、高速铁路施工

(一)高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 1.Ⅰ级施工

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且需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 2.Ⅱ级施工

不需调整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含确认列车)的站场改造新线引人、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 3.Ⅲ级施工

除I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二)高速铁路施工项目

  •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等施工。
  •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 (5)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
  • (6)线路、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 (7)成段破底清筛,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
  • (8)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 (9)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大于等于10mm的冻害整治,更换钢轨或轨枕(板),更换无砟道床,更换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 (10)其他影响工务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二、高速铁路维修

维修项目根据作业是否需要天窗分为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和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一)纳入天窗的维修等级分为二级

1.I级维修

  • (1)钢轨、道岔大型养路机械打磨。
  •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或装卸机具、材料。

2.Ⅱ级维修

除Ⅰ级维修以外的项目。

(二)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 (1)钢轨、道岔大型养路机械打磨。
  • (2)开行路用列车运送作业人员,装卸机具、材料。
  • (3)工务设备上道检查、检测。
  • (4)轨道精调。
  • (5)采用改道、垫板方式处理零小线路病害
  • (6)整理外观及修理、油刷线路标志。
  • (7)螺栓扣件涂油。
  • (8)防护栅栏内各种排水设备、加固设备的整修及清淤。
  • (9)整修声屏障、进入防护栅栏门内整修防护栅栏。
  • (10)使用冻害垫板一次总厚度小于10mm的冻害整治。
  • (11)路基封闭层、排水系统以及防护栅栏内的路基边坡防护设施和支挡结构的检查、整修。
  • (12)桥梁栏杆、桥面防水层、桥面上排水系统的检查、整修。
  • (13)进入隧道内的检查整修,隧道洞门、缓冲结构及防护栅栏内边仰坡的检查整修。
  • (14)灾害监测系统的维修与更换。
  • (15)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危石清理。
  • (16)在天窗内可以完成的其他作业项目。

(三)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项目

  • (1)防护栅栏外的工务设备检查、测量及维修。
  • (2)不通向桥面范围的检查维修作业。包括:桥梁支座、防落梁装置检查、维修作业,桥面下、箱梁内不影响结构稳定和使用的检查、测量、维修作业。
  • (3)不进入防护栅栏门进行防护栅栏、救援疏散通道的修补。

天窗点外作业具体内容:

  • (1)封闭栅栏以外且桥面以下的梁体、墩台、支座以及排水设施检查。
  • (2)封闭栅栏以外且桥面以下的排水设施整修。
  • (3)封闭栅栏以外的梁体、墩台裂损修补。
  • (4)封闭栅栏以外整修支座、防落梁挡块及检査设施。
  • (5)封闭栅栏以外防排水系统、防护设施及路基边坡整修。
  • (6)涵渠检查、混凝土裂损修补、清淤、排水。
  • (7)限高防护架的检查及整修。
  • (8)公跨铁立交桥防护设施的检査及桥面以外防护设施整修。
  • (9)封闭栅栏以外防灾系统的检查。

动车所内允许作业项目按普速铁路线路天窗点外允许作业项目执行。

三、高速铁路施工维修管理

针对每次施工,按施工等级成立施工协调小组。

I、Ⅱ、Ⅲ级施工协调小组正、副组长分别由运输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运输处副处长和分管处室副处长、车务段(站)副段长和设备管理单位副段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对应局、处和站段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员组成。

作业负责人由作业单位按照施工和维修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任。I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段长)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主管副段长)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I级维修负责人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Ⅰ级维修较多时,车间主任可委托车间干部担当),Ⅱ级维修负责人由工(班)长担当

文章来源:

洛阳工务段职教科  李永洪 《铁路工务防护员 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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