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中3.3运营模式中的第一条有规定:地铁正线应采用双线、右侧行车制。南北向线路以由南向北运行为上行方向,由北向南运行为下行方向。东西向线路以由西向东运行为上行方向,由东向西运行为下行方向。环形线路应以列车在外侧轨道线的运营方向为上行方向;内侧轨道线的运营方向为为下行方向。
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规定:南北向线路应以由南向北为上行,由北向南为下行方向;东西向线路应以由西向东为上行方向,由东向西为下行方向;环形线路应以列侧在外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为上行方向,内侧轨道线的运行方向应为下行。
行业标准《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CJJT 170-2011 )规定:东西走向的线路,相对与两个终端站,往北为上行,往南为下行;环形线路,外环为上行,内环为下行。
以上三个标准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往北往东为上行,往南往西为下行,但是,现实中部分城市地铁存在另一种设定标准:以该线路所连接的车辆段或车辆基地为准(一般一条线路设一个车辆段,且车辆段设置在线路末端站之后),离开车辆段方向为上行,到达车辆段方向为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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