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坍塌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19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8)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文件

(9)相关规程规范合同文件要求。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铁十二局集团金甬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内基坑施工、土方工程可能出现的坍塌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与应急处理。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员工、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工区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集团公司机关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依据风险评价结果,确认土方施工重大风险因素如下:

2.1坍塌

土石方坍塌:包括基坑坍塌造成人员滑跌、掩埋,物体打击、窒息等伤害;

2.2自然灾害

强风、地震、暴雨、雷电等造成场地扬尘、结构坍塌等严重影响。

实践证明,只要施工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正确的专项方案,完善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这些常见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效。

3、基坑坍塌组织保障措施

组建以项目主要领导为组长,项目部人员及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基坑坍塌领导小组,并以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队长,各工区成立分队的基坑坍塌专班,采用分级分责的安全体系,细化职责,能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并能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救援精神及基坑坍塌预报情况,落实应急职责,成立基坑坍塌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

3.1基坑坍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基坑坍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智

副组长:宋全群、刘光国、韩明

组  员:王强宝、任刚山、吕伟大、赵军军、叶听、侯龙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值班电话:18253332192;应急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救援队伍由项目部职工和作业队成员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相关人员联系方式见表《应急预案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一览表》。

3.2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体系图

 

 

 

 

 

 

 

 

3.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

3.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基坑坍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预案的审核、修改,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审。

(2)拟定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常用装备,安排相关部门负责救援装备的采购、租赁、存储和日常保管。

(3)对基坑坍塌应急救援工作实施领导和统一指挥,向各救援小组下达指令,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行动最新动态并作出最新决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应急救援行动。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现场控制与救援情况,向建设指挥部和相关单位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视救援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卫生、安监部门等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6)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7)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相关人员和重要的物资疏散工作。

(8)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做好或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10)适时将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3.3.2应急救援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批准应急预案和启动实施救援;负责救援总指挥、总调度。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具体指挥工作,在组长不在场的情况下全权负责现场总指挥。

(3)通讯联络组:由工程技术部王少军负责,负责与周边区域能够提供救援的专业服务机构和单位的联系;负责向有关单位报告抢险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后勤保障组:由总经济师侯信龙负责,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内部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应急用车;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财务部长艾一帆协助,负责抢险救援资金的集中调拨与使用。

(5)工程抢险组:由总工程师王宝宝负责,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的制定并指导救援小组实施救援方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救援信息收集和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医疗救护组:由办公室主任任一鸣负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与安全转移。

(7)物资设备保障组:物资部部长李红喜和设备部部长叶懋负责,组织物资、设备和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采购、存储、调集、供应、运输工作。

(8)安全防护组:安全总监赵军涛任组长,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护现场,保证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临边作业必须按规范进行防护,临近既有线基坑开挖施工要有利组织,及时防护,合理组织工序作业,采取防护措施;拆除作业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临近既有线基坑开挖施工前,必须与铁路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基坑开挖时须有铁路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进行值班,加强安全检查,观察开挖坑壁变化情况,并设置警戒线,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2 预警行动

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或百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Ⅱ级(严重)

发生亡人事故或百人以下五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Ⅲ级(较重)

发生重伤事故或五十人以下十人以上的公共安全事件

Ⅳ级(一般)

发生伤人事故或十人以下的公共安全事件

四级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可通过通信、网络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发布。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5、信息报告程序

5.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现场处置。如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总承包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或事故责任单位应于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5.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5.3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分级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按照应急响应程序,启动相应响应,开展应急行动,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6.1.1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④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6.1.2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踪)、遇险事故;

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含中毒)事故;

③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④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⑤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被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⑥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伤亡事故。

6.1.3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条件以下的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6.2响应程序

6.2.1响应程序

工区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并通知铁路相关部门封锁线路,请求应急支援。对后续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等汇报的同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对现场进行防护,控制事态发展。应急预案实施后,工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6.2.2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响应行动

①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应由事故单位立即上报公司。

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通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局里汇报。

③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根据事故的类别和特点,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报、寻求地方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现场救援提供支持。

⑤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局里的建议,确定事故救援方案。

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应急救援方案指挥应急队伍实施应急救援。

⑦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初始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蔓延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应立即决定扩大应急程序,请求外部支援。

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应急响应由各项目负责启动,项目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通知本项目指挥中心有关成员,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就有关重大应急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汇报。

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地点,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指导救援行动。

③根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议,确定事故救援方案。

④依据确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控制事故扩大、蔓延,展开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治安保卫、事故调查等应急救援工作。

⑤当出现救援人员及现场人员有可能受到伤害的紧急情况时,宣布应急避险命令;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向公司申请实施Ⅰ级响应行动。

⑥随时向公司报告有关事故进展情况。

Ⅲ级响应行动

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项目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社会影响。

当救援困难,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等紧急情况出现时,启动Ⅱ级响应行动。

6.3处置措施

6.3.1、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6.3.2、在全面了解人员伤亡以及机车车辆、线路、接触网、通信信号等行车设备损坏、地形环境等情况后,确定人员施救、现场保护、调查配合、货物处置、救援保障、起复救援、 设备抢修等应急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6.3.3、根据需要迅速调集装备设施、物资材料、交通工具、食宿用品、药品器械等救援物资。铁路运输企业各单位、部门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延误救援工作。

6.4现场处置程序

1、事故发生后,首先对事故发生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并通知相关部门封锁线路。

2、回填基坑,并对坍塌位置路基进行加固,防止路基进一步损坏,根据路基损坏程度进行施救。

3、请求铁路相关部门对行车线路,既有铁路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刻进行修复。

4、如发生铁路行车安全事故,应对受伤人员进行妥善救援。

5、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标准,防止衍生事故。

6、铁路相关部门对事故发生点涉及铁路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前提下通知相邻车站回复通车,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限速。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部成立40名施工人员为抢险队员。分为两个小分队,工区负责人为基坑坍塌小队的队长,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四个职能的分队,划分有明确的基坑坍塌责任区,通过加强抢险尝试教育,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拆除或抢修重大设备,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并配合当地政府基坑坍塌抢险等工作。各分队如下:

(1)通讯联络队。通讯联络队小队由各工区通讯联络一名专职人员组成,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掌握现场基坑变化情况;一旦发现险情或险情预报,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后勤保障分队。负责在基坑开挖前备足抢险物资用品,负责基坑坍塌物资的保管、发放,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现场人员能够及时疏散和安置。

(3)工地巡查分队。配备手电、铁锹,负责24小时轮流在危险地段巡查,一旦发现险情预兆,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险情扩大。

(4)应急抢险分队。各工区基坑坍塌实施小组成立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负责现场抢险,一旦险情到来,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及时抢险,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

要增强各施工人员基坑坍塌应急意识,做好防大坍塌的准备。各工区之间要进行基坑坍塌事故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基坑坍塌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7.2应急设备、物资保障

项目部派专人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到位,确保应急物资、装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装备的配备以简单适用为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各种应急救援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并放置在现场指定场所,确保应急时可以快速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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