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与要求
目的:按照路局下达的大修件名计划,整治道口严重设备病害。
要求: 作业人员掌握要领、熟练操作。
2 适用范围
2.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线路更换道口铺面,消除道口铺面高低、跳动,更换道口范围内失效轨枕、清筛道床、线路几何状态整治。更换栏杆(门)及相关附属设施。整治平台、排水。
2.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天窗点内作业。
3 工具材料
起道机、吊机、挖掘机、撬棍、道尺、铁镐、水泥、黄砂、瓜子片、道碴、铺面板、测量仪器、照明设备、交通标志等。
4 作业程序
4.1 点名分工
工班长组织职工列队点名,明确作业分工项目、内容及时间,所有职工均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2 安全预想
4.2.1 落实专人对吊机、挖掘机、平板车指挥,专人对机(工)具性能及安全性的检查确认,防止将损伤的机(工)具带入施工现场,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4.2.2 使用的机(工)具必须按照路局文件要求用反光漆(模)进行编号,以防止侵限或遗留在线路或道口上,外租机具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听从专人指挥,防止侵限或伤人。
4.2.3 各种机具要做到专机专人使用,起吊设备专人指挥、吊机下不准站人,抬运钢轨、铺面板时防止压伤手脚。
4.3 工(机)具检查
专人检查工(机)具的安全性能,禁止工(机)具带病上道作业。
使用的工(机)具必须按照路局文件要求用反光漆(模)进行编号,以防止侵限或遗留在线路上。
4.4 设置防护
4.4.1 驻站联络员并提前40分钟到达车站办理登记手续,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
4.4.2 现场防护员根据要求准备好防护标牌,按要求设置防护。
4.5 人机转移
4.5.1 现场防护员(联系困难地段增加中间联络员)接到驻站防护员通知后,会同作业负责人,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在就近安全通道或在路肩上行走至作业地点附近的安全地带。
4.5.2 需汽车运输时,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4.6 作业准备
4.6.1 安全要求
4.6.1.1 路局施工、大修计划下达后,申请公路半封或全封,经地方交警部门批准同意后,根据施工等级,由工务段组织实施时,由段分管领导、专业科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会同所在车间及班组负责人,对施工、大修作业项目进行现场交底,交清具体日期、时间节点、铁路封锁和慢行、公路防护、公路封锁施工公告牌设置,指派专人维护公路交通秩序,提前施工地段铺面板、道碴、水泥、黄砂、瓜子片储备及其他安全控制和技术标准等注意事项;如需车间管内其他班组共同参与的施工,车间负责人在工务段组织交底基础上,再次明确分工地段,详细布置安全注意事项,进一步落实各小组安全质量负责人;车间实施的项目,由车间主任牵头,组织现场交底、部署安全注意事项和设备质量控制要求,落实各小组安全质量负责人。
4.6.1.2 施工封锁
4.6.1.2.1施工前慢行
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根据列车速度,施工负责人与把关干部共同确认封锁前慢行期间线路设备放行列车的条件,严禁封锁前准备工作做过头。
(1)慢行期间,驻站联络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并在第一时间内将列车运行的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及时组织所有检查人员,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3.2.3条一、二、三款中本线不封锁时邻线速度规定要求,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或下道避车,任何人必须严格执行本线慢行期间和邻线列车速度规定的下道避车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每趟列车密码反馈制度。
(2)慢行期间,本线来车人员下道时,必须将机(工)具带至安全地带,禁止堆放在线路道口上、道床边坡、枕木头上和道心内,同时,落实专人检查确认公路上、两线间、邻线上及本线有否机具及路料侵限。
4.6.1.2.2 封锁施工中
(1)施工人员禁止在两线间停留、站立(指线间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规定内),施工人员禁止在未封锁的公路上穿越,如因施工需要穿越,必须由现场公路防护员设好防护后方可穿越。
(2)根据邻线列车速度要求,执行其下道避车制度。
(3)因邻线列车速度低不需要下道时,封锁线路上内侧钢轨(两线侧)禁止站人(站在外侧),防止邻线货物列车绳索等物打伤人员。
(4)施工负责人督促各小组负责人检查公路上、两线间就邻线上是否有工(机)具侵限。
4.6.1.2.3 封锁后
(1)由施工负责人及把关干部共同对开通前道口铺面及线路设备质量的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由施工负责人通过驻站联络员通知车站值班员,办理线路开通手续,撤除公路防护,准许开通。
(2)有慢行时,施工负责人与驻站联络员共同复诵确认慢行的速度、次数,由施工负责人通知有关防护员按分工和要求撤除停车信号,按照驻站联络员通知设置慢行牌及减速地点标。
(3)严格执行“工完料清”制度,对零星容易搬动的路料,尽可能利用封锁时间内回收,对不能回收的安排人员看守,直至回收清楚。
(4)封锁结束至第一趟列车通过施工地点前,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区域的线路上、道口上全面对机(工)具的检查,及时将其撤离至安全区域存放。
(5)根据道口前后起道情况和线路变化情况,做好开通后线路设备巡养和整治工作,确保线路设备状态良好。
(6)施工完毕后,待人员、机(工)具全部撤出安全区域后,驻站联络员、公路防护员方可撤离。
4.6.1.3 整体铺面大修:
按作业条件要求设置好铁路与公路的防护-拆除铺面板、护轨、线路钢轨、枕木-大修范围采用挖掘机及人工挖至设计标高-铺设找平垫层-吊装整体道口板的底板、面板-铺设线路钢轨-全面调整轨道几何状态-顺接铺面及平台间隙-按标准检查验收-开通线路及公路,撤除防护-整理和回收料具。
4.6.1.4 橡胶、砼铺面:
办理铁路、公路封锁设置防护-拆除铺面板、护轨、钢轨、轨枕-大修范围清理垃圾并清筛道床-按铺面板尺寸铺设轨枕-铺设线路钢轨-全面调整轨道几何状态-顺接铺面及平台间隙-按标准检查验收-开通线路及公路,撤除防护-整理回收料具。
4.6.1.5 平台大修:
办理公路封锁-凿除路面-浇注混凝土或沥青-按标准检查验收-整理回收料具。
4.6.1.6 栏杆(门)大修:
新制作栏杆(门)-运至道口-用防护绳防护-拆除老设备-安装调试-按标准检查验收-整理回收料具。
4.6.1.7 排水大修:
确定方案-拆除既有排水设施-设置U型槽盖板-恢复线路、平台-按标准检查验收-整理回收料具。
4.7 作业要求
4.7.1 道口铺面宽度应与公路路面宽度相同,且应不小于2.5米。
4.7 .2 道口铺面应平整、稳固,与钢轨面平,铺面板与轨面的高低误差不超过10mm,道口板间高差不超过10mm,道口板间的空隙不超过20mm,钢轨头部外侧50mm范围内,道口铺面应低于轨面5mm。
4.7.3 道口护轨轮缘槽宽度为70~100mm,曲线内股为90~100mm,轮缘槽深度为45~60mm。
4.7.4 道口平台平整无坑洼。
4.7.5 道口钢轨无伤损,铺面下轨枕、横向枕无失效,双拼枕位置正确,各部联结零件状态良好、联结牢固,轨距、水平、方向、高低不超限。
4.7.6 成过急如道口范围内线路起道量大时,要做好铺面平台及道路顺坡。
4.7.7 栏杆(门)应平、顺、直(弯曲不大于20mm/m)、起落(移动)灵活.
4.7.8 位置:距钢轨外侧3.0m以上,电化区段4m以上,一般与铁路平行;
4.7.9 高度:栏杆关闭后高出路面1.0~1.2m,栏杆开放后栏杆与公路(道路)边缘垂直高度不少于3.5m,电气化铁路区段栏杆开放后还应距接触网回流线不少于1.0m。
4.7.10 材质:采用金属或玻璃钢管涂有250mm宽黑白相间色,栏杆(门)中部安设昼间为250mm的红色圆牌,夜间为红灯的标志。圆牌红色部位采用反光材料。
4.7.11 浇混凝土时标号达到设计要求,浇沥青处,要无污碴污土,坑洼垫平、夯实,浇沥青均匀、平顺。
4.7.12 道口铺面下及道口前后线路道床清洁,排水良好。
4.8 下道避车
4.8.1 作业人员禁止在两线间停留、站立(指线间距小于6.5米,大于6.5米不在此规定内),如因站场地形复杂,人员必须在两线间避车时,应由现场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取得联系,并确认邻线无列车通过。
4.8.2 根据邻线列车速度要求,执行其下道避车制度。
4.8.3 下道避车时,面迎来列车方向,防止车上绳索等物伤人。
5.8.5.4 施工负责人督促各小组负责人检查两线间就邻线上是否有工(机)具侵限。
4.9 安全注意事项
4.9.1 废旧料应及时回收,废旧道口板、枕木等不能及时回收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和影响公路交通及市容。
4.9.2 抬运道口板、枕木、护轨等笨重材料穿越公路时要指派专人防护,注意来往交通车辆。
4.9.3 拆除带有铁钉的枕木,严禁将铁钉朝天放置,以防脚踏伤人。
4.9.4 吊机、挖掘机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4.9.5 夜间施工时,要安装好足够的照明设备。
4.9.6 如轨道电路区段,撬棍须有绝缘装置。
4.9.7 拆除旧栏杆(门)时,应先将栏杆(门)其他传动系统定位固定、切断电源,以防其他栏杆(门)自动下落伤人、触电。
4.9.8 拆除旧栏杆(门)时,当心平衡失调,自动翘起伤人。
4.9.9 栏杆(门)拆除前,应先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9.10 栏杆(门)施工结束后,交道口员操纵,确认设备完好后,方能离开。
4.9.11 抬运、设置U型槽时,注意手脚伤人。
4.10 质量验收标准
4.10.1 道口大修作业后,道口设备符合行规附录8道口设备技术标准有关规定。
4.10.2 由于道口大修引起的其它作业项目,必须整修达到相应作业标准。
5 检查与考核
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对标,分析当日作业安全、质量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落实责任。